No.98 針對被動吸煙的全面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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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5859 更新日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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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東京2020奧林匹克殘奧會的舉辦之際,對於煙草的禮儀要求進一步提升,2020年4月1日法律及都條例的規範將全面施行。
國家於2018年7月25日修訂了「健康促進法」的一部分,並逐步施行。其宗旨為:(1)消除不必要的二手煙(2)特別考慮因二手煙對健康影響較大的兒童、患者等(3)根據設施的類型和地點實施對策,這三個基本理念已被提出。
國家及地方公共團體的責任是「努力防止不必要的二手煙產生的規定」於2019年1月24日施行,接著「學校、醫院、兒童福利設施等及行政機關的禁煙規定」於同年7月1日施行,而「其他多數人使用的設施的禁煙規定」將於2020年4月1日施行並全面施行。

另一方面,東京都於2018年7月4日公布了「東京都受動吸煙防止條例」,並逐步施行。此條例旨在預防受動吸煙對都民健康的負面影響。
都條例的規範內容基本上是依據健康增進法,但特別是從保護20歲以下易受健康影響的兒童和難以防止受動吸煙的員工的立場出發,制定了比法律更嚴格的都獨自規則。
未來全面施行的課題將是各餐飲店的應對。餐飲店原則上將禁煙,若允許吸煙,必須設置符合標準的「吸煙專用室(禁止飲食)」或「指定煙草專用吸煙室(僅限加熱式煙草可邊吸邊飲食)」。
此外,對於現有的餐飲店(截至2020年4月1日已經營的店),有一定期間的緩和過渡措施。客房部分面積在100平方公尺以下,且由資本額或出資額在5,000萬日圓以下的中小企業經營的餐飲店,可以將店內全部或部分設為可吸煙區。根據都條例,這一條件還要求沒有員工。
順便提一下,關於餐飲店,店內的吸煙狀況的店頭顯示自2019年9月1日起已經成為義務。
法律及都條例的規範內容詳情可在東京都的官方網站等查詢「東京都受動吸煙防止條例」,或聯繫東京都受動吸煙防止對策諮詢窗口(電話0570-069690)。此外,稻城市於2018年4月1日施行了「稻城市路上等吸煙的限制條例」。該條例對於違反禁止行為的違規者有2,000日圓的過罰規定。這一罰則規定經過一定的宣傳期間後開始適用,但隨著此次法律及都條例的施行,自2020年4月1日起開始適用。

順便提一下,香煙的規範是在多年激烈的討論和各種意見對立中形成的目前內容。
在歐美,室內完全禁煙、室外自由的觀念是基本的,這一觀念似乎也逐漸滲透到亞洲,成為世界標準。
在日本,室內的分煙措施得到了徹底執行,而在室外,人群聚集的地方也有規範,室外的規範在制度化上早於室內。
對於這些與海外規範的差異,有些人對日本提出批評意見,但我認為,帶有罰則的規範的開始本身就是一個重大進步,應該受到肯定。
規範內容未來也會隨著社會情勢的變化而進行檢討,因此希望大家能夠理解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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