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號 簽訂新市電力公司設立協議
更新時間:2021 年 9 月 12 日
2021年8月25日,稻城市與太平洋電力株式會社簽署了稻城市新電力公司共同審議區域能源業務的協議(暫名)。
該協議旨在共同考慮建立一家“新市政電力公司”,採購和供應可再生能源等,以期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
此前,電力由具有區域壟斷地位的大型電力公司提供,稱為“通用電力公司”,但零售自由化是從2000年3月開始分階段進行的,從2016年4月1日起,實施全面零售自由化。
由於這種自由化而進入市場的新公司被稱為指定電力生產商和供應商(PPS),被稱為“新電力公司”,目前有730家註冊電力生產商和供應商。
現行供電體系分為發電公司、輸配電公司、零售電力公司,新建電力公司屬於零售電力公司範疇。
新電力公司從發電公司和日本電力交易所(JEPX)購買電力,或將自己的發電設備產生的電力出售給消費者(需求者),但他們不擁有輸配電設備,因此,電力是透過支付稱為轉網費的使用費,使用輸配電公司的輸電網路傳送給客戶。
這一系列電力自由化的主要目的是引入市場競爭原則,放寬區域壟斷電力產業的准入規定,降低電價。
該項目還旨在鼓勵各種發電公司進入該項目,因為隨後東日本大地震引發的核電廠事故導致難以維持穩定的電力供應。
此外,它不僅具有經濟動機,也符合促進環保電力普及的目標。
在此過程中,由地方政府資助的地方新建電力項目不斷湧現,作為這些項目主體的地方新建電力公司在全國範圍內已發展到50多家。區域新電力業務目前尚無明確定義,但大致定義為“地方主體以區域發展為目的,結合本地特點開展的新電力業務”,涉及發電、發電等。使用陽光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我們正在供應電力。
在稻城市,作為2021年的一個項目,我們將考慮該市是否可以投資建立一個新的稻城市電力公司(暫定名稱)。
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有效利用城市能源資源,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實現能源就地生產和消費,將排在城外的能源資源回流到當地進行商業運營。利潤,促進區域發展。
自2019年度以來,我們與太平洋電力株式會社舉行了學習會,進行了獲利模擬等研究。
我們現已簽訂協議,旨在成立一家公司,並進一步考慮其可行性。
目前,該公司的設立和專案的實施尚未得到確認,但如果該專案成為現實,將對「實現區域循環共生圈」和「實施稻城市正在推進的「SDGs」。這只是第一步,我們將繼續努力實現這一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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