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設施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1 年 4 月 1 日
根據噪聲管制法和振動管制法,安裝或更改特定設施需要事先通知。
特定設施
特定設施是在設置於工廠、事業所等的設施中產生較大噪音和振動的設施,由政令指定。
(具體設施類型在本頁末尾)
安裝流程
通知所需文件
- 《特定設施設置申報書》第1號書
- 如何防止噪音和振動
- 附目錄
- 導覽圖(50米範圍內示意圖)
- 場地/建築物佈局(鄰里關係圖)
- 平面圖(設施佈局)
- 海拔
- 設施結構圖(機械目錄等)
如何製作通知表格
- 自己書寫時,請用圓珠筆或鋼筆書寫。
- 請將通知書複印兩份,一份正本,一份複印件。可以在復印紙上複印。
- 關於如何填寫和準備通知表,請參考描述示例。
- 在噪聲管制法和振動管制法同時通知的情況下,振動管制法的通知圖[4至7]可以省略。
注:關於各類通知文件,如因取消蓋章導致說明內容有誤,請雙行更正。
關於提交和返回通知書的注意事項
- 請事先與市政府負責人聯繫,由準備設置設施的人或負責人來辦公室。
- 原則上,在最終檢查後將通知書的副本交給您。
例子
風格
[噪聲] 表1(特定設施安裝通知表) (Word: 71KB)
[噪音]第3號表格(每種特定設施的號碼變更通知書)(Word:72KB)
[噪聲] 4號表(噪聲防治方法變更通知表) (Word: 68KB)
[噪聲] 7號表(特定設施停止使用通知表) (Word: 31KB)
[振動] 表格1(特定設施安裝通知表格) (Word: 71KB)
[振動]第3號表格(特定設施的類型和每個容量的數量/特定設施用途變更通知)(Word:74KB)
[振動] 格式第 4 號(振動防止方法變更通知)(Word:67KB)
[振動]第7號表格(完全取消使用特定設施的通知表格)(字:31KB)
【大氣、噪聲、振動、水質】表格8更名通知表(Word: 35KB)
[大氣、噪聲、振動、水質] 表格8 繼任通知表 (Word: 41KB)
特定設施的定義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城市環境整備部生活環境課
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