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額醫療費用
更新日期:2024 年 10 月 17 日
因病或受傷而去醫院就診時,每月在醫療機構支付的自付額(註)超過自付額時,差額部分將作為高額醫療費支付。
如果符合資格,原則上會在接受治療的月份後三個月後向戶主發送申請書。收到申請書後,請通過郵寄或在市役所或分所的窗口申請辦公室。
註:不在保險範圍內的費用(文件費、住院期間餐費、加床費等)不符合高額醫療費用。
申請高額醫療費用需要什麼
- 市政府寄送的申請表
- 簽名印章
- 顯示您銀行帳戶的東西,例如存摺
- 身份驗證文件
- 個人編號(My Number)確認文件
支付高額醫療費時,該金額可用於抵扣未繳納的國民健康保險稅。
若以郵寄方式申請,請填寫所需資訊並加蓋印章寄回申請表。
現在可以自動轉移高額醫療費用。
以前,為了獲得高額醫療費用,必須每月申請,但現在如果您願意,可以自動轉帳。
如何申請自動轉賬
請在高額醫療費用申請表上勾選「自動轉帳請求」方塊。
您註冊帳戶後,第二次起無需再辦理申請手續,本市將自動將資金轉入您指定的帳戶。轉帳時,我們會向您發送支付高額醫療費用的決定通知。
如果您不符合自動轉移資格
以下情況將取消自動轉帳:請重新提交付款申請表。
- 如果因搬出、分居等原因導致家庭組成發生變化。
- 因帳戶註銷等原因無法轉帳至指定帳戶時
- 如果存在拖欠保險稅的情況
- 如果醫院的付款尚未完成
筆記
- 如果您過去曾提交過申請,您仍需要照常提交申請。
- 申請自動轉帳後,不再寄送高額醫療費用申請表。
- 請檢查付款決定函中的付款金額、轉帳日期等。
- 即使您要求自動轉移,自動轉移可能需要一些時間才能開始。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向您發送申請表,因此請申請。
當您提前知道您將承擔高額醫療費用時
當您因住院或門診治療而產生高額醫療費用時,可向醫療機構出示《最高限額適用證明》 ,在櫃檯繳納1個月(自1日至月底)的費用至最大自付費用。最多可達。
醫療機構(住院/門診)和藥房是分開計算的,因此如果您在同一個月在多個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您可能需要申請高額醫療費用。
「限制適用證明書」等的手續
70歲以上的人、應納稅所得額145萬日元以上690萬日元以下的人、住民稅非課稅家庭的人,請申請上限申請證明書。
其他有收入者(應納稅所得額690萬日元以上)以及70歲以上的一般對象者,只要向醫療機構出示老年人受領者證,即可減少自付額根據負擔比例。您無需獲得最高金額的申請證明,因為您只需在櫃檯支付金額即可。
「限額申請證明書」等手續所需資料
- 保險卡
- 簽名印章
- 身份驗證文件
- 個人編號(My Number)確認文件
註: 1 若您在平尾/若葉台辦事處辦理手續,我們將以郵寄方式寄送。
註:2 未繳納國民健康保險稅的人不能領取。
將我的號碼卡用作保險卡時
如果您在個人編號卡上登記使用健康保險卡,並在可在線確認醫療保險資格的醫療機構就診,則無需出示《限額申請書》等文件。
關於自費限額
70歲以下人士自付費用最高限額
分類 | 收入要求(總收入金額等 - 430,000日元) | 1個月自付款限額 |
---|---|---|
A | 收入超過901萬日圓的家庭或未申報收入的家庭 | 252,600日圓+(醫療費合計-842,000日圓)×1% |
胃 | 收入600萬日圓以上901萬日圓以下的家庭 | 167,400日圓+(醫療費合計-558,000日圓)×1% |
鸕鶿 | 收入210萬日圓以上600萬日圓以下的家庭 | 80,100日圓+(醫療費合計-267,000日圓)×1% |
勞工 | 210萬日圓以下的家庭 | 57,600日元 |
氧 | 住戶稅非課稅家庭 | 35,400日元 |
- 每個醫療機構每月的自付額合計為 21,000 日圓以上,超過上述自付額時,將支付差額。
- 住院和門診、醫療和牙科費用分別計算。
- 藥局部分,包括開立處方的醫療機構的部分,如果每月總額達到 21,000 日圓或以上,則將合併。
- 「多次」是指,如果一個家庭在過去12個月內(包括就醫當月)曾四次或以上支付高額醫療費用,則自第四次起適用自付限額。
70 歲以上且 75 歲以下人士的自付費用最高金額
收入分類 | 每月門診自付款限額(每人) | 1 個月自付限額門診 + 住院(每戶) | |
---|---|---|---|
與活性 3 一樣好 | 應納稅所得額 690萬日圓以上 |
252,600日圓+(醫療費-842,000日圓)×1% |
|
和活躍2一樣好 | 應納稅所得額 380萬日圓以上 |
167,400日圓+(醫療費-558,000日圓)×1% |
|
與活動 1 一樣好 | 應納稅所得額 145萬日圓以上 |
80,100日圓+(醫療費-267,000日圓)×1% |
|
概述(註 1) | 應納稅所得額 145萬日圓以下 |
18,000日元 |
57,600日元 |
低收入者2(註2) | (註3) | 8,000日圓 | 24,600日元 |
低收入者1(註2) | (註3)且收入低於一定標準 | 8,000日圓 | 15,000日元 |
註1:家庭總收入不足520萬日元(1人家庭不足383萬日元)以及「舊附帶收入」合計金額不足210萬日元的情況。
註2:對於住民稅非課稅家庭,同樣適用。我們將簽發上限申請/標準繳款減少證明。
註3:戶主及國民健康保險加入者全部為居民稅非課稅對象的家庭。
註4:如果在過去12個月內已達到該限額3次或以上,則從第四次起,該限額將降低,因為該限額將屬於「多次」類別。
將70歲以下人員及70歲以上75歲以下人員相加時
- 70歲以上、75歲以下的,優先適用門診(個人)最高限額。
- 此外,對於 70 歲以上且 75 歲以下的人,每個家庭的最高限額也適用,包括住院費用。
- 在此基礎上加上 70 歲以下人士的合格金額總額(共同支付限額 21,000 日元以上),然後適用 70 歲以下人士的最高金額。
可能的程序日期和時間
公共假期上午 8:30 至下午 5 點 註:公共假期上午 8:30 至中午以及下午 1 點至下午 5 點 註:公共假期僅市政廳開放。
年門診量
每年門診治療的自費總額(從8月到隔年7月的一年)超過144,400日圓時,將支付差額。通知和申請表將在一月至二月期間發送給可能符合資格的家庭。
主題
凡符合以下所有情況者
- 截至 7 月 31 日加入國民健康保險且年滿 70 歲的人
- 截至 7 月 31 日收入分類為「一般」、「低收入 2」或「低收入 1」的人
附註:對於在適用期間內從其他健康保險加入稻市國民健康保險的人,我們可能無法寄送申請表。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民部保險年金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