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税・城市规划税的证明・查看等及邮寄申请
关于证明和查阅等
分类 | 种类 | 手续费(窗口) | 手续费(邮寄) |
---|---|---|---|
证明书 | 土地评估价值证明书 | 每5笔 300日元 |
每5笔 400日元 |
证明书 | 房屋评估价值证明书 | 每栋 300 日元 |
每5栋 400日元 |
证明书 | 房屋所在地证明书 | 每栋 300 日元 |
每栋 400 日元 |
证明书 | 房屋灭失证明书 |
每栋 300 日元 |
每栋 400 日元 |
证明书 | 土地税证明书 | 每5笔 300日元 |
每5笔 400日元 |
证明书 | 房产税证明(房屋) | 每栋 300 日元 |
每5栋 400日元 |
证明书 | 住宅用房屋证明书 | 1,300日元 |
1,400日元 |
证明书 | 无资产证明书 | 每个所有者 300日元 |
每个所有者 400日元 |
查看 | 土地登记簿 | 每3本 300日元 | × |
查看 | 房屋台账 | 每3本 300日元 | × |
查看 | 公图 | 每三张 300日元 | × |
其他 | 名寄账 |
每个所有者 300日元 |
每个所有者 400日元 |
- 备注1 单独和共享各自拥有物业等,可能不符合上述情况。
- 备注2 查阅用土地台账及查阅用房屋台账中未记载所有者地址、所有者姓名等。
可办理时间
开庁日的上午8时30分到下午5时(假日开庁日为上午8时30分到上午11时45分,下午1时到下午5时)
注意:假日开庁日的发放窗口在市政府税务科市政居民税科,处理业务仅限于评估额证明书、公课证明书、名寄账的发放。其他,邮寄申请也可以使用。
关于邮寄申请
在邮寄申请的情况下,请将以下四点一并附上,发送至税务科土地科・房屋科。
- 各种申请表(请在以下链接获取)
注意 法人的情况下,请在申请表上盖法人代表印(圆印)。 - 能够确认身份的文件副本(请参阅申请表的身份确认栏)
注意 如果由他人申请,则需要委托书(即使是家属,也需要委托书)。 - 作为手续费的定额小额汇票(可以在邮局购买)
- 注意 请务必封入与请求件数相同的金额。(请不要找零)
- 注意 有效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由于事务处理的原因,请您寄送剩余有效期超过10天的定额小额汇票。
- 回复用信封(贴上邮票并填写收件人地址)
注意 回复用信封的收件人地址与申请表的申请人地址必须相同。
- 不动产税证明等交付及查看申请表(邮寄申请用) (PDF 166.2KB)
- 不动产税证明等交付及查看申请表(邮寄申请用) (Excel 43.7KB)
- 不动产税证明等交付及查看申请表(窗口申请用)(PDF 166.2KB)
- 不动产税证明等交付及查看申请表(窗口申请用)(Excel 43.6KB)
收件人
邮政编码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稻城市政府市民部税务科土地科・房屋科宛
关于使用费用的调整
自2020年4月1日起,基于“(1)可持续的行政管理”、“(2)使用者与非使用者负担的合理化”、“(3)应对消费税率的提高”这几个方面,对各类使用费和手续费进行了修订。
请市民们理解与合作。
要查看PDF文件,您需要“Adobe Reader”。如果您没有,请从Adobe Systems的网站(新窗口)下载(免费)。
为了使网站更好,请告诉我们您对页面的反馈。
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市民部 税务科
〒206-8601 东长沼2111番地,东京都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0-7055
稲城市 市民部 税务科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