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医疗费用
更新时间:2016 年 4 月 1 日
什么是海外医疗费用?
出国旅行期间,因生病或受伤,不可避免需要到当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回国后申请,可以作为境外医疗费领取医疗费用。
但是,因治疗目的而旅行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符合支付资格。
程序流程
(1)您需全额支付在境外就诊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2)让患者填写《医疗详情声明》和《收据声明》,作为在医疗机构治疗的治疗详情和所需医疗费用的证明。
(3) 回国后,请向所在市政府国民健康保险课提出申请。
(4)东京都国民健康保险团体联合会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根据判断作出支付决定,并将支付金额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从申请到付款大约需要3个月的时间。
请在此处下载和使用“医疗详情声明”和“收据声明”。
您的申请需要什么
- 医疗声明(FormA)
如果没有表格,则提供显示医疗细节的医疗声明。
如果是外文写的,请务必附上日文翻译。
- 收据声明 (FormB)
如果您没有表格,请提交显示医疗详情的收据。
如果是外文写的,请务必附上日文翻译。
- 当地支付的医疗费用收据
我会复印一份。如有收据明细,请一并提交。
- 护照
为确认您旅行的事实以及支付申请相关的医疗费用是在旅行期间支付的,请出示您的护照等。
确认相关旅行记录原件后,我们会索取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本人照片、签名等页面,以及加盖出入境章的签证页。
- 研究同意书
稻城市或稻城市委托的事业者可能会将您转介到您在国外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因此,您将被要求填写一份研究同意书。
签名原则上应与接受治疗者护照上的签名一致。
- 显示转账目的地的东西(存折等)
- 海豹
- 身份验证文件
- 个人编号(My Number)确认文件
境外医疗费用金额
海外医疗费用支付金额基本上以在日本的保险医疗机构等因同一伤病领取医疗补助金时的标准金额为标准金额加上向海外医疗机构实际支付的治疗费用是通过比较支付的金额来确定的。
要记住的要点
(1) 如果在海外以治疗为目的进行不在日本保险范围内的医疗程序,则不能享受福利。
(2) 如果因移居海外而丧失国民健康保险的加入资格,则无法享受给付资格。
(三)申请期限为自境外医疗费用缴纳次日起两年。
可用日期和时间
开办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备注:节假日开办日上午8:30至中午,下午1:00至下午5:00 注:节假日仅市政府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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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市民部保险年金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