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发生交通事故时
更新时间:2016 年 4 月 1 日
即使因交通事故受伤,也可以通过国民健康保险接受治疗。然而,一般来说,除非受害人有过错,否则肇事者(第三方)负责所有医疗费用。
当您接受国民健康保险的治疗时,国民健康保险将暂时支付费用,然后代表您向施暴者收取费用。
(1) 请务必向警方报告。
(2) 请联系市政府国民健康保险课(电话042-378-2111内线144、145、146)。
(3) 向市政府国民健康保险课提交《第三者行为伤害或疾病申报书》。
(提交所需文件请查看“申请表下载”页面的“第三方办理所需文件”)
可用日期和时间
开办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备注:节假日开办日上午8:30至中午,下午1:00至下午5:00 注:节假日仅市政府开办。
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市民部保险年金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