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將舊名(婚前名)寫在一起
更新日期:2021 年 3 月 16 日
附有婚前姓名(婚前姓名)的在留卡、個人編號卡、印章登記證明書等的複印件
由於對住民基本台帳法施行令等進行部分修改的政令的實施,自2019年11月5日起,根據本人的要求,提供舊住民票副本、個人編號卡、印章登記證明書、現在可以寫姓氏(戶口簿上列出的過去戶籍上的姓氏,戶口簿摘錄,除名證明副本,以及除名摘錄)。
[可以用舊名稱書寫的文件]
- 住戶票影本
- 住民票記載事項證明書
- 印章登記證明書(也可以使用舊名的印章來登記印章。)
- 我的號碼卡
- 公共個人認證服務簽署數位證書
注意:如果您註冊了您的舊姓名,您的舊姓名將列在上述所有[可以包含您舊姓名的文件]中。 (無法僅顯示戶籍上的舊名或現名。)
註:外國人不能包含其曾姓。
可以寫在一起的舊名字
登記
- 每人只能列出一個舊名字。
- 如果您是第一次寫您的舊姓氏,您可以選擇戶籍等上列出的任何過去的姓氏。
- 即使因結婚等原因而改變姓氏,曾經列出的舊姓氏仍將繼續列出。
- 即使您搬到另一個城市,您的舊名字仍將繼續列出。
改變
- 如果姓氏發生變化,則只能更改最後一個姓氏。
刪除
- 可以刪除舊名稱。但是,如果您刪除了舊姓氏,那麼只有在更改姓氏後,您才能選擇刪除後出現的新姓氏之一並重新寫入。
申請地點
- 市役所1樓市民科
- 平尾分店
- 若葉台辦事處(i-Plaza 1樓)
報價者
- 該人或同一家庭的成員
- 具有授權書的代理人
註:授權書須由委託人親自簽署。
您需要申請什麼
- 記載舊姓氏的戶籍等複印件(從記載舊姓氏到記載現姓氏的全部戶籍等的複印件)
- 申請人身分驗證文件
- 我的號碼卡
註:戶口簿等影本是指戶口簿影本、戶口簿摘錄、註銷戶口簿影本、被註銷戶口簿摘錄,均須提交原件,即使戶籍所在地為稻城市。
注意:有關身份驗證文件的信息,請參閱「各種通知和請求的身份驗證」頁面。
附註:有關變更個人編號卡正面資訊的步驟,請參閱「變更個人編號卡(個人編號卡)正面資訊並繼續使用」頁面。
註:如為代表申請,需提供授權委託書。
附註:如果您想用您的舊姓名登記印章,請攜帶您的舊姓名印章。
筆記
由於申請時必須附上戶口簿等複印件,因此無法在提交戶口簿、結婚等通知的同一天申請登記或變更舊姓名。
註:如需了解從辦理戶口登記到登記在戶口簿上的天數以及領取戶口簿複印件等詳細信息,請諮詢市內戶籍負責人通知的發出地點。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