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編號卡(個人編號卡)記載事項的變更及繼續利用(地址變更等)
更新日期:2024 年 4 月 30 日
姓名或地址變更時,需辦理個人編號卡表面變更手續並繼續使用。
請在市府或分所辦理手續。
注意:此過程將需要一些時間。如果您在接待時間快結束時申請手續,您可能無法在當天完成手續。請您預留充裕的時間提交報告。
連續使用 | 因從稻城市外搬家而變更地址(搬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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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改變 | 因在稻城市內搬遷而變更地址(搬遷) |
因結婚、離婚、收養等通知而更改姓名。 | |
新增舊名(婚前姓名) | |
由於城鎮名稱和地段號碼變更而導致地址變更 |
所需文件
本人或同一家庭成員
(1) 個人編號卡(將驗證發行時設定的 4 位 PIN 碼)
(2) 代理人身分驗證文件(駕駛執照、護照等)
很重要的一點
- 如果您無法輸入 4 位元 PIN 碼,則需要重設 PIN 碼。詳情請查看此內容。
- 如果您為同一家庭的成員辦理手續,一名家庭成員可攜帶所有家庭成員的個人編號卡並驗證每位成員的 4 位數密碼( 4)請與本人確認密碼,即可一次性辦理手續提前) 。
- 如果您的地址或姓名發生變更,則個人號碼卡上安裝的電子簽名證書將失效。如果您想簽發新的,您需要到辦公室辦理手續。
- 但同一家庭的成員可以代辦手續,只要在辦理遷居手續的同一天辦理,並攜帶必要的物品即可。詳細流程請參考下文「同戶會員簽章電子證明(與遷入/搬遷同時)」 。
除委託人或同一家庭成員以外的自願代理人
(1) 委託人的本人號碼卡 (2) 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駕照、護照等)
(3)委託書(4) 寫有委託人個人識別號碼的密封信封
“(4)寫有個人編號卡的密碼的密封信封”的製作方法
- 本人在信紙等紙上填寫“我的號碼卡的個人識別號碼(4位)”和“本人姓名”。
- 將紙放入信封中並用膠水密封。
- 將信封交給代表,並以看不到 PIN 碼的狀態攜帶。
很重要的一點
- 工作人員將打開信封,代表您輸入 PIN 碼,然後完成整個程序。
- 如果您攜帶未密封或打開的信封,我們將無法處理您的要求。
- 如果 PIN 碼不同,您將無法完成此程序。
- 如果您希望收到電子簽名證書,該過程無法在當天完成。
簽發電子證明書者
如果您的姓名、地址等因轉讓或戶籍通知而發生變更,電子簽名證書將自動失效。
如果您希望收到新卡,請攜帶您的個人編號卡。
請注意,您需要驗證個人編號卡的 PIN (4 位數字和 2 種電子簽名證書) 。按此了解詳情。
簽發電子證明供同一家庭成員簽名(遷入/搬遷同時)
同一家庭的成員可以代辦手續,只要在辦理過戶手續的同一天辦理,並攜帶必要的物品即可。
無法在遷入或遷入當天辦理手續時,或同一家庭的成員無法辦理遷入或遷出以外的手續(因結婚等而變更姓名)時。
(1) 個人的個人編號卡 (2) 代理人的本人確認資料(駕照、護照等)
(3)授權書(4) 包含用於簽署的數位憑證的 PIN 碼(6 至 16 個字母數字字元)的密封信封
如何創建“(4) 一個密封的信封,上面寫有用於簽名的數位證書的 PIN 碼”
- 該人將「用於簽名的電子證書的 PIN 碼(6 至 16 個字母數字字元)」和「該人的姓名」寫在諸如信紙之類的紙上。
- 將紙放入信封中並用膠水密封。
- 將信封交給代表,並以看不到 PIN 碼的狀態攜帶。
很重要的一點
- 如果您是多人申請,則需要「(3) 授權書」和「(4) 寫有電子簽名證書 PIN 碼的信封」。
- 您還需要 4 位數 PIN 碼。請事先與本人確認。
- 工作人員將打開信封,代表您輸入 PIN 碼,然後完成整個程序。
- 如果您攜帶未密封或打開的信封,我們將無法處理您的要求。
- 如果 PIN 碼不同,您將無法完成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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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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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