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出各種通知和請求時的身份驗證
更新日期:2024 年 3 月 1 日
在市內,要求辦理遷入、遷出等申報、住戶票影本、戶口簿全部內容證明等時,需提供申報者的身分證明文件或要求。
這樣做是為了防止第三方的虛假通知或索賠並保護個人資訊。
對於造成您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並感謝您的理解與合作。
請注意,申請和發放個人編號卡時所需的身份驗證資料有所不同,因此請在此查看。
身份驗證文件的範例和類別
政府機關簽發的附有臉部照片的文件…(A)
駕照、駕駛記錄證明書、護照、個人編號卡(個人編號卡)、居民基本台帳卡(附照片的B卡)、在留卡、特別永住者證明書、臨時避難許可、臨時居留許可、身體殘障證明書、精神障礙證明書殘障健康與福利證書、海員證書、
政府機關簽發的沒有附上本人照片的文件...(B)
健康保險證明、各種退休金證明(筆記本)、長期照護保險證明、福利領取卡、居民基本總帳卡(A卡、無照片)或同等文件。
證明您是上述 A 和 B 之外的人的文件... (C)
現金卡、信用卡、醫療證明、儲蓄存摺、員工證、學生證、各種會員卡或同等證件。
註1:不同手續所需出示的身份驗證文件有所不同。 (請參閱下面的下一節)
註2 :有有效期限的物品僅在有效期限內有效。
註3:個人編號通知卡不是身分驗證文件。
索取證書時
索賠類型 | 需提交的文件 | 評論 |
---|---|---|
要求提供住民票影本、住戶票記載事項證明書、戶口簿附件等 | ・A 1 分、B、C 2 分 |
|
要求核發完整的戶口證明(戶口簿影本)等戶口證明 |
・1點A或・1點B+1點C(僅限於有臉部照片的人)或2點B」已被證明 |
該地址必須包含在必須附在郵寄請求中的身份驗證文件副本中。 |
要求發行戶籍證明書 |
・A 1分 | 有關廣域發放戶籍證明的詳細信息,請點擊此處。 |
關於注意事項表中的A、B、C,請查看上述“身份驗證文件的示例和分類”。
進行通知或申請時
通知、應用程式等 | 需提交的文件 | 評論 |
---|---|---|
居民變更通知,如遷入通知、遷出通知、戶主變更通知等。 | ・A 1 分、B、C 2 分 | 如果您是外國人,想要搬入或搬遷,除了驗證您的身分外,您還需要所有您要轉入的人的在留卡或特別永住者證明書。 |
結婚通知書、可協商離婚通知書、收養通知書、可協商收養離婚通知書、承認通知書、不接受通知書 | ・1點A或 ・1點B + 1點C(僅限於有臉部照片的人)或 ・2點B」已被證明 | |
特別永住者證明書的各種申請 | ・A 1 分、B、C 2 分 |
除了身分驗證外,大多數申請還需要特別永住者證明書。 |
印章登記申請 | ・A 1分 | |
印章登記廢止、印章登記證明書遺失等通知 | ・A 1 分、B、C 2 分 | |
包含您的舊姓名(在留卡、個人編號卡等的複印件) | ・A 1 分、B、C 2 分 | 除身份驗證外,您還需要記載您舊姓名的戶口簿等的複印件(複印件等,從記載您舊姓名的戶口簿到記載您舊姓名的戶口簿)列出了您當前的姓名)。 |
關於注意事項表中的A、B、C,請查看上述“身份驗證文件的示例和分類”。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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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