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评估证书、公账证书和名称登记簿的签发
更新时间:2020 年 6 月 1 日
固定资产评估证书(土地/房屋)
主要用途
- 注册和执照税的计算
- 遗产税/赠与税的计算(有路价的地区以税务所的路价为标准,无路价的地区以市评估价为标准。)
- 诉讼费用的计算
描述的内容
除了注册信息之外,还将描述评估值等。
列出的项目:所有者的地址和姓名、土地位置、注册土地类别、当前土地类别、宗地面积、评估价值
固定资产公共职责 证书 (土地/房屋 )
主要用途
- 买卖双方因所有权转移而按比例划分房产税的文件
- 抵押权人向法院申请拍卖时应当附送的文件
描述的内容
除登记信息外,还列有计税基数、税额等值、免税额、减税额等。
名册
主要用途
- 房地产收入等
税收和公共会费 计算材料(最终纳税申报表) - 自有资产确认
描述的内容
纳税人的地址和名称、评估值、税基金额、税当量金额、土地位置、登记
笔记
可以申请认证的人和必要的文件
申请人(来到窗口的人) | 所需资料 | 可申请的证件种类等 |
---|---|---|
纳税人本人 | 驾驶证等(注1) |
鉴定证书、 |
代理人 | 委托书、同意书、代表委任通知书等(加盖纳税人印章)(注2)、驾驶证等(注1) |
鉴定证书、 |
税务代理(向城市提交税务代理报告并通知) |
驾驶证等(注1) |
鉴定证书、 |
纳税人为法人时的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的印章(圆)(注4),或证明公司与代表之间关系的文件(登记事项证明等),驾驶执照等(注1) |
估价证明、公户证明、姓名登记簿 |
纳税人为法人时的雇员 |
法人代表印章(圆形)(注4) 、员工证、驾驶证等(注1) |
估价证明、公户证明、姓名登记簿 |
继承人 | 证明与纳税人有继承关系的文件(户口本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等)、驾驶执照等(注1) | 鉴定证书、 |
继承人代表(向市提交继承人代表申报表并申报) |
驾驶证等(注1) | 鉴定证书、 |
继承人代表(继承人代表除外) | 继承人委托书、证明其与纳税人有继承关系的文件(户籍、除户等)、驾驶执照等(注1) |
鉴定证书、 |
法定代表人,如破产受托人和清算人 | 选择 |
鉴定证书、 |
以使用或营利为目的拥有租赁权或其他权利的人(限于已支付对价的人) | 证明您有权利的文件,例如租赁合同 | 评估价值证明及 |
诉讼当事人或在提起诉讼时寻求证据作为计算诉讼价格的材料的人(注3) | 抱怨 | 鉴定证书 |
仲裁申请人 | 申请仲裁 | 鉴定证书 |
暂定的 |
暂定的 |
鉴定证书 |
临时处分申请人 | 临时处分申请 | 鉴定证书 |
土地租赁索赔人 | 土地租赁非诉案件申诉、土地租赁合同等 | 鉴定证书 |
拍卖 | 拍卖申请表 | |
缴款期限通知及财产清单 | 鉴定证书 | |
在评估日期(1 月 1 日)后成为业主的人 | 您是固定资产所有者的证明,例如登记证书、销售价格付款收据、付款期限通知书等。 |
评估证书和公众账户证书 |
注1:驾驶证、护照、居民基本台账卡(附照片)、健康保险证、律师、司法书记员、土地房屋调查员、行政书记员等资格证明文件等。照片等。 注 2 包括中介协议等,其中包含证书颁发授权等的详细信息。此外,如果合同内容有更新或变更,还需要提供显示更新或变更的文件。
注3 律师、司法书士等。 注4 加盖法人代表印章(圆圈)的财产税证明书或委托书的申请书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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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市民部税务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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