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居民税・都民税的纳税义务人在转出海外时的手续
市政居民税・都民税原则上针对在1月1日(征税日期)居住在稲城市的人员,对前年收入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人员征税。即使在年中迁出市外,税额也不会改变。对被征税的人员(纳税义务者)将发送纳税通知书,但如果在发送纳税通知书之前,纳税义务者迁往海外,则需要指定一位纳税管理人代为接收纳税通知书并进行纳税。请在“纳税管理人申请表・纳税管理人批准申请表”中填写必要事项,并提交给税务科。此外,纳税管理人仅限于在日本国内有住所的人员。
如果从工资中扣除市政居民税和都民税的人转移到海外
如果市政居民税和都民税从工资中每月扣除的人员在退休后转移到海外,可能会有无法从工资中扣除的税额,这将转为个人缴纳的方式,并会发送纳税通知书。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指定纳税管理人,因此请填写“纳税管理人申请表・纳税管理人批准申请表”的必要事项,并提交给税务科。此外,如果因调动等原因在出国后仍继续从工资中扣除市政居民税和都民税,则无需提交纳税管理人的通知。
没有纳税管理人的申报
如果没有纳税管理人的登记,将无法发送纳税通知书,因此将通过公告送达进行征税决定(公告送达是指通过在市政府的公告栏上公告一定时间,经过该时间后视为文件已送达的制度)。如果在此后未在截止日期前付款,可能会发送催款通知,增加滞纳金,或进行滞纳处理,因此请务必进行纳税管理人的登记。
回国后的登记
当纳税义务者回国时(不再需要纳税管理人),请使用“申请表・纳税管理人承认申请表”提交纳税管理人废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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