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报告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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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2682 更新日期令和7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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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等的支付者(经营者等)需要在1月末之前向工资所得者(员工)1月1日时的住所地的市区町村提交前一年支付的工资支付报告。

注意事项

  1. 提交时,请务必附上汇总表。对于特别征收的企业和认为必要的企业,我们每年12月上旬会发送稻城市市长指定的汇总表,请使用该表。
  2. 请在汇总表中明确特别征收和普通征收的各人数,并务必填写总人数。如果有普通征收的对象,请填写普通征收切换理由书,并将其放在特别征收和普通征收的个人明细书之间。

  1. 东京都及全市62个区町村正在彻底实施特别征收。只有在符合普通征收的标准时,才会允许普通征收。如果有普通征收对象,请务必制作普通征收切换理由书,并与工资支付报告一起提交。如果未提交或未填写普通征收切换理由书,可能会变为特别征收,请注意。
  1. 如果在提交工资支付报告后发生更正或补充,请在上面用红字标注“更正部分”和“补充部分”,并重新提交。
  2. 工资支付报告的提交截止日期为每年1月末日。如果提交延迟,税额决定通知书的发送、征收开始月份以及相关员工的税务证明书的获取时间等可能会延迟。请注意。
  3. 如果个体经营者向专职从业人员支付工资(包括进行所得税申报的情况或不需要扣缴源泉所得税的情况),也需要提交工资支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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