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税制
1 上市股票等的分红等
关于上市股票等的股息(不包括大额股息),作为所得税和复兴特别所得税(国税)征收15.315%,作为居民税(地方税)征收5%,合计20.315%将被源泉扣除等。
由于该所得已被特别征收居民税,因此无需申报,但如果判断申报更有利,也可以作为所得进行申报(注释)。
关于该股息,作为所得申报时将进行综合课税或分离课税,特别征收的居民税部分5%将从所得税中扣除(均等税不予扣除)。
未能扣除的金额将用于退税或均等税。
选择申报时,请务必在所得税申报表第二表居民税相关事项的股息扣除额栏中填写该特别征收的居民税部分5%的金额。
非上市股票等的股息,以及上市股票股息中的大额股息等,作为所得税和复兴特别所得税征收20.42%,但其构成仅为所得税,不包括居民税部分,因此未选择以所得税申报的股息等,无论金额如何,居民税均需全部申报。
2 通过源泉扣除的特定账户进行的股票转让所得
关于在源泉扣除的特定账户中进行的股票转让所得,作为所得税和复兴特别所得税(国税)征收15.315%,作为居民税(地方税)征收5%,合计20.315%将被源泉扣除等。
由于该所得已被特别征收居民税,因此无需申报,但如果判断申报更有利,也可以作为所得进行申报(注释)。
关于该股票的转让所得,申报为所得时将进行分离课税,特别征收的居民税部分5%将从所得税中扣除(均等税不予扣除)。
未能扣除的金额将用于退税或均等税的抵扣。
选择申报时,请务必在所得税申报表的第二表居民税相关事项的股票等转让所得扣除额栏中填写该特别征收的居民税部分5%的金额。
注释:如果作为收入申报,可能会受到基于居民税的状况(税额或收入等)计算的影响(如国民健康保险税、长期护理保险费等),此外,还会影响免税判定和扶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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