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证明书・非税务证明书的邮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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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11788 更新日期令和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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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证明书和非税务证明书的邮寄申请

申请邮寄税务(非课税)证明时,请将以下四点一并附上,寄送至税务科。
寄送地址
邮政编码206-8601 稻城市政府税务科市政居民税科 收(地址无需填写)

1 邮寄申请表

请从以下申请表下载页面获取申请表。您可以根据获取的邮寄申请表的示例在便笺等上填写。

2 定额小汇票(请求通数分)

由于需要手续费,请在邮局购买。

  1. 邮寄的情况下,证明书每份400日元。请务必封入与申请数量相同的金额,请不要有找零
  2. 有效期为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由于事务处理的原因,剩余有效期超过10天的定额小额汇票请您寄送。
  3. 定额小汇票请双面未填写发送。

3 返信用信封(贴上回复用邮票并填写送件地址的信封)

4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代理人的情况下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请查看以下链接以获取身份确认文件的示例。

5 委任书(代理人申请时)

需要证明人的亲笔签名。
注释:当申请表到达时,如果不是稲城市市民,即使是同居亲属也需要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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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市民部 税务科
〒206-8601 东长沼2111番地,东京都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0-7055
稲城市 市民部 税务科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