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通知
更新日期:2024 年 3 月 1 日
時期
經通知後生效。
通知地點
- 養父母或養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市政府
- 養父母或養子所在地的町村役所
通知者
養父母和養子女(養子女未滿15歲的,養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您需要什麼通知
- 收養通知表(需要兩名成年證人)
- 前來檢舉者的身份驗證文件
- 個人編號卡(僅限持有該卡並希望變更資訊的人。也可作為本人確認資料。)
- 住戶基本台帳卡(僅限持有卡片並希望變更資訊的人。兼作條件證明文件。)
- 收養未成年人時,需要家庭法院的書面許可(但是,收養您或您配偶的直系後裔時不需要)
- 養父母有配偶或被收養人單獨收養的,應徵得配偶的同意。
可能的程序日期和時間
工作日上午 8:30 至下午 5 點 註:公眾假期上午 8:30 至下午 11:45 和下午 1 點至下午 5 點。除上述時間外,申請將在市政府夜間值班室受理。 。
如果辦公室在假日或市政府夜間值班室開放,則僅接受「押金」。
註:分所不受理戶籍申報。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