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通知
更新時間:2014 年 8 月 15 日
時期
死產之日起7天內
注意:您無需報告懷孕不足 4 個月的死產。
通知地點
- 發生死胎的市政廳
- 申報人所在地的市役所
記者
- 父親或母親
- 合法代表
- 同居者
- 醫生
- 助產士
- 其他證人
申報所需物品
- 死產通知(需要醫生或助產士的證明)
可用日期和時間
開放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備註:節假日上午8:30至11:45和下午1:00至5:00增加。
節假日開放日和市政府夜間值班室只受理“保管”。
注:支行不受理戶口申報。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