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個別諮詢(業者向け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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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3358 更新日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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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導入以下服務時,需事先與市政府進行個別諮詢。

內容

  1. 醫院內的訪問護理
  2. 有同居家族等的情況下的訪問護理服務等的生活援助
  3. 關於輕度者的福祉用具貸與(僅限於市政府確認的情況)
  4. 超過認定有效期間一半的短期入住生活照護(短期入住療養照護)使用
  5. 其他需要個別諮詢的事項

註解:有關諮詢的必要性,請參閱以下各個流程圖及通知。

提交文件

根據諮詢內容的不同,請參考上述流程圖。

提交・諮詢處

稻城市福利部門高齡福利課長期照顧保險係 給付負責人
(市政府2樓4號窗口)

提交・諮詢期限

  • 在內容1、2、3、5的情況下,服務導入前
  • 在內容4的情況下,預期將超過認定有效期間的一半之前
  • 如果被判定為「給付適當」,並且在適用期間後仍希望繼續使用該服務,請在適用期間結束之前
  • 註釋1:請考慮到從提交文件被受理到審查大約需要2週的時間。
  • 註釋2:如因情況無法在期限前提交,請務必通知給付負責人。
  • 註釋3:如果在導入該服務後被判定為「給付不適當」,則該服務部分將不會成為護理給付的對象。

提出方法

透過窗口或郵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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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福利部門 高齡福利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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