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申立
關於長期照顧保險的過失申訴
國民健康保險團體聯合會(以下稱「國保連」)的審查中,若已決定的長期照顧給付費及綜合事業費的請求有誤,則需要提交過誤申立書。
提交截止日期
每月20日(必須寄達)
(註)如果20日是星期六、星期日或假日,則為其前一個工作日。截止日期之後提交的將視為下個月的提交。
提出方法
請將過失申立書親自帶到窗口或郵寄(不接受傳真、電子郵件等)。
提交對象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稻城市福利部門高齡福利課長期照顧保險係
注意事項
- 錯誤申請僅接受國保連審查已結束的申請。對於上個月的服務提供部分或已退回的項目等,若請求尚未確定則無法進行錯誤,因此請在確認實績後再進行申請。
- 如果在過誤申立中需要重新請求的項目,請在申立月份的次月10日之前,以正確的金額向國保連重新請求(同月過誤)。如果要全額取消實績,則不需要重新請求。(注)進行同月過誤時,將會進行取消金額與正確金額之間的差額調整。
- 如果過誤申立的件數大量,將會調整提交文件和提交方法,請事先聯絡負責部門。
表格下載
- 稻城市過失申立書(照護給付費) (PDF 70.3KB)
- 稻城市過失申立書(綜合事業費) (PDF 75.3KB)
- 稻城市過失申立書 (Excel 44.5KB)
- 稻城市長期照顧保險過誤申立代碼表 (PDF 121.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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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福利部門 高齡福利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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