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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保險可以享有哪些福利?

更新日期:2013 年 8 月 30 日

國民健康保險的給付對像是疾病、受傷、分娩、死亡等被保險事件,主要給付如下。所有申請都將經過篩選,只有那些獲得批准的申請才會獲得保險承保。
(1) 因病或受傷而在醫療機構進行的體檢、用藥、住院等醫療服務屬於醫療福利,支付費用屬於負擔的一部分。
(2)住院期間的膳食也納入國民健康保險範圍內,由參保者自行負擔一部分。
(3)當月醫療費用較高時,超出家庭限額的部分按高額醫療費用報銷。 (治療後約三個月後,您會收到市政府發來的申請表。)
(4) 以下情況,一旦您支付了全額費用,扣除自費金額後的金額將在日後退還。

  • 因緊急情況無法向醫療機構出示健康保險證而全額支付時
  • 發生醫生認為治療所需的緊身胸衣等輔助器具的費用時
  • 當您接受不屬於國民健康保險的柔道治療師治療骨折、扭傷等時。
  • 接受針灸、推拿或其他醫生認為必要的治療時
  • 出國旅行期間在醫療機構接受診療時(以醫療為目的旅行的情況除外)
  • 醫生認為有必要為手術輸入新鮮血液的費用(僅限第三方)

(5)生育時,領取一次性生育津貼。如果懷孕12週(85天)或之後,死產和流產也有賠付。 (生育保育一次性補助金原則上由國民健康保險直接支付給醫療機構等,減輕了窗口的負擔。)
(6) 喪葬費由喪葬者支付。
(7) 醫生認為有必要使用家訪護理站等時,國民健康保險將支付家訪護理費用,因此該費用將成為負擔的一部分。
(八)重病人員因無法避免的醫療費用而緊急住院或轉院時,經申請認為有必要時,才支付交通費。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民部保險年金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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