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告訴我國民健康保險高齡者受益人證。
更新時間:2020 年 2 月 7 日
老年受益人證與被保險人證分開發給70歲及以上的人,並註明按人承擔的共付比例。
從您70歲生日的次月起(如果您的生日是生日當月的1日),您在醫療機構櫃檯支付的共付額比例為20%或30%,具體取決於您上一年的收入.增加。
去醫療機關等時,請在醫療機關的櫃檯出示保險證和高齡領取者證。
70 歲以上的居民稅課稅收入(國民健康保險加入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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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145萬日元 | 1,450,000日元以上 |
20% | 30% |
注:即使加入了 30% 的共付額,如果 70 歲以上的國民健康保險加入者的總收入兩人或兩人以上不足 520 萬日元,或 1 人不足 383 萬日元,您可以申請。這將產生 20% 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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