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急需,我把病人轉過來了。交通費可以領取國民健康保險嗎?
更新時間:2016 年 4 月 1 日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申請批准後可報銷交通費:
- 通過被運送,依法接受了適當的醫療
- 由於導致轉移的疾病或受傷,移動極其困難
- 緊急情況和其他不可避免的情況
請注意,從您支付轉讓費之日的次日起,時效將在兩年後到期,您將無法申請。
[申請所需物品]
- 保險卡
- 簽字蓋章
- 需要運輸的醫生聲明
- 交通費收據
- 顯示帳號的東西(存摺等)
- 身份驗證文件
- 個人編號(My Number)確認文件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市民部保險年金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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