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本頁的頂部網站菜單在這裡
轉到此頁的正文
稻城市
  • 網站地圖
  • 如何使用搜尋
  • 生活/手續
  • 兒童保育/教育
  • 健康/福利/醫療
  • 環境/垃圾/回收
  • 旅遊/文化
  • 設施資訊
  • 市政資訊
網站選單到此結束

正文從這裡開始

建設工程合約中如何設定最低限價

更新日期:2022 年 9 月 21 日

現通知您,稻城市建設工程合約最低限價的設定方法已修改如下。
本辦法適用於2020年4月1日後公開招標、提名的建設項目。

目標建設

(1) 計劃造價1000萬日圓以上且需要公開競標的建設合約。
(2) 計畫價格超過 130 萬日圓但低於 1,000 萬日圓且需要指定競標的工程合約。

設定方法

標準金額是根據直接施工費用、一般臨時施工費用、現場管理費用和一般管理費用計算,作為計算計劃價格的基礎。

計算公式(修訂前)
(標準金額)={(直接建造費用)x 0.97 +(普通臨時建造費用)x 0.9 +(現場管理費用)x 0.9 +(一般管理費用)x 0.55}x消費稅稅率

計算公式(修訂後)
(標準金額) = {(直接建造費用) x 0.97 + (一般臨時建造費用) x 0.9 + (現場管理費用) x 0.9 + (一般管理費用) x 0.68 } x 消費稅稅率

若依上述公式計算出的標準金額在計畫價格的十分之9.2至7.5之間,則該標準金額為最低限價。
然而,計算出的標準量是
若超過計畫價格的9.2/10:(最低限價)=(計畫價格)x 9.2/10
若價格低於計畫價格的7.5/10:(最低限價)=(計畫價格)x 7.5/10。

註:投標前根本不公開最低限價。
註:無論招標前或招標後,設計費用詳情均不會公開。

相關連結

關於實行建築工程承包最低限價制度(內部連結)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總務部總務合約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

正文到這裡就結束了
到頂部

子導航從這裡開始

當你找不到資訊時

此處進行子導航

下面是頁腳。
稻城市官方角色稻城信之助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206-8601
辦公時間: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主要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
版權所有 (C) 稻城市. 保留所有權利。
版權所有(C)K.Okawara・Jet Inoue. 保留所有權利。
頁尾到這裡返回本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