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證明書・非課稅證明書(所得證明書)
- 證明書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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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稅・都民稅課稅證明書
- 市民稅・都民稅非課稅證明書
- 手續費
- 1通300元
郵寄的話增加100元 -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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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課市民稅係
- 平尾・若葉台分所
- 必要的東西
- 可以確認身份的證件(駕駛執照、健康保險證等)(註釋1)
註解1:代理人的情況下,需提供委任狀、能確認為受委任者的證明文件(駕駛執照、健康保險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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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稅・都民稅 課稅・非課稅證明書(所得證明書)交付申請書(窗口申請用) (PDF 246.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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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稅・都民稅 課稅・非課稅證明書(所得證明書)交付申請書(窗口申請用) (Word 63.5KB)
可辦理手續的日期和時間
開放日的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
備註:假日開放日為上午8時30分至上午11時45分,下午1時至下午5時
注意:假日開放僅限市政府。其他,郵寄申請和便利商店發放可供使用。
稅務課證明書・非課稅證明書的便利商店發放
詳情請參閱以下連結。
稅務課證明書・非課稅證明書的郵寄申請
申請課稅(非課稅)證明書時,請將以下四項一併寄送至稅務課。
寄送地址
郵遞區號206-8601 稻城市市公所稅務課市民稅科 收(地址不需要)
1 郵寄申請書
請從以下的申請書下載頁面獲取申請書。您也可以根據獲取的郵寄申請書範本在便箋等上進行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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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稅・都民稅 課稅・非課稅證明書(所得證明書)交付申請書(郵寄申請用) (PDF 144.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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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稅・都民稅 課稅・非課稅證明書(所得證明書)交付申請書(郵寄申請用) (Word 42.0KB)
2 定額小為替證書(請求通數分)
因為需要手續費,請在郵局購買。
- 郵寄的情況下,證明書每份400元。請務必封入與請求數量相同的金額,請不要有找零。
- 有效期間為自發行之日起6個月。因事務處理的方便,請寄送剩餘有效期間超過10天的定額小為替證書。
- 定額小為替證書請以雙面未填寫的方式寄送,謝謝。
3 回覆用信封(貼上回覆用郵票,並填寫申請者的現住址及收件人)
4 本人確認文件的副本(代理人的情況下為代理人的本人確認文件)
請參閱以下連結以了解身份確認文件的範例。
5 委任狀(代理人申請的情況)
需要證明人的簽名。
註解:當申請書到達時,如果不是稻城市市民,即使是同住親屬也需要委任狀。
例:如果需要夫妻兩人的證明書,則需要2份申請書和1份委任狀(例如,從丈夫委任給妻子,從妻子委任給丈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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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稅務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0-7055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稅務課的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