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受取】個人編號卡受取(交付時來廳方式)
個人編號卡原則上需要由本人接收。本人接收的情況下,請參考以下連結。
因住院或身體障礙等不可避免的理由,無法來廳的情況下,可以委託代理人接收卡片。
代理人接收時,除了住院證明或機構入所證明等無法來廳的證明外,還需要本人及代理人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等。
所需文件與通常情況下不同,如有不明之處,請事先諮詢。
代理人接收的要求及所需文件請參考以下內容。
代理人領取的要件及無法到場的證明書
無法來館的理由 | 無法來館的證明文件(任選1項) |
---|---|
75歲以上的高齡者 | 將根據年齡進行判別 |
中學生以下的孩子 | 將根據年齡進行判別 |
高中生・高專生 | 學生證(數位學生證不可)、在學證明書 |
成年被監護人 | 登記事項證明書 |
被監護人・被輔助人 | 登記事項證明書(請同時攜帶代理行為目錄) |
有障礙人士 | 身體障礙手冊、障礙福利服務受給者證、自立支援醫療受給者證、特別兒童扶養津貼證書 |
需要照護・需要支援認定者 |
長期照顧保險被保險者證、認定結果通知書、照片證明書(長期照顧保險業者的長期製作) |
機構入住者 |
入住證明書、照片證明書(設施長製作) |
長期住院的人 |
診斷書、住院醫療計畫書、能確認住院的收據(在1個月內發行的),照片證明文件(醫院院長製作) |
孕婦的方 | 母子手冊、孕婦檢查的收據或就診券 |
在海外留學的人 | 簽證(可以確認簽證的地方)的複印件、留學地點的學生證複印件 |
長期出差的人 (長期航行的船員等) |
能夠證明工作單位已經製作的長期出差・長期航行的文件等 (根據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形態等客觀情況認定來訪困難的情況) |
避免社會參與,長期留在家庭中的人 (隱居者) |
照片證明(由正在諮詢的公共支援機構及該機構的負責人製作) |
-
面相照片證明書(照護支援業者的長官製作) (PDF 172.9KB)
-
面部照片證明書(設施長製作) (PDF 155.9KB)
-
面部照片證明書(醫院院長製作) (PDF 155.9KB)
-
面部照片證明書(由正在諮詢的公共支援機構及該機構的負責人製作)(PDF 211.8KB)
- 註解:面相照片證明書適用於需要護理或護理支援認定者、機構入所者、長期住院者及隱居者,並可作為身份確認文件或無法親自到場的證明。請下載並製作。
- 註解:工作或因忙碌等原因並不構成不可避免的理由,敬請諒解。
領取方式
- 當個人編號卡送達市政府並準備好交付時,市政府將會寄送「個人編號卡領取通知」。
- 如果您查看了通知,請準備好所需的文件,並通過互聯網或電話進行預約。
- 請在預約的日期和時間,攜帶所有必要文件前往市政府1樓個人編號特設窗口,由代理人前來。
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市政府發送的通知。
註釋:如果攜帶的文件有缺失或不完整,將無法發放個人編號卡。
必要文件【首次獲取卡片的人】
- 個人編號卡發放通知書兼回答書(市政府寄送的白色明信片)
- 身份確認文件A2點或A1點+B1點或B3點(1點需附上照片)(以下「身份確認文件清單」參照)
註解:在接收時如果本人為0歲,則本人身份證明文件可使用B2點
- 代理人的身份確認文件A2點或A1點+B1點(以下稱「身份確認文件清單」參考)
- 無法親自到場的證明書(參見上述「代理人領取的要求和無法親自到場的證明書」)
- 通知卡(僅限持有者)
- 居民基本登記卡(僅限持有者)
本人未滿15歲或成年被監護人的人需要以下文件。
- 【本人未滿15歲】戶籍謄本(本人與法定代理人的戶籍在同一戶,且本人本籍地在稻城市內的情況下不需要)
- 【本人為成年被監護人】登記事項證明書
所需文件【更新・再發放者】(領取時本人年滿1歲者)
- 個人編號卡發放通知書兼回答書(市政府寄送的白色明信片)
- 個人編號卡
- 本人確認文件(以下任一)
- 【附有照片的個人編號卡】
本人確認文件A1點或B1點(以下「本人確認文件列表」參照) - 【持有省略了照片的個人編號卡的人】
本人確認文件A1點或B2點(其中1點需有照片)(以下「本人確認文件列表」參照) - 【無法攜帶個人編號卡者】
本人確認文件A2點或A1點+B1點或B3點(1點需附照片)(以下「本人確認文件列表」參照)
- 【附有照片的個人編號卡】
- 代理人的身份確認文件A2點或A1點+B1點(以下稱「身份確認文件清單」參考)
- 無法到府的證明書(參見上述「代理人領取的要求和無法到府的證明書」)
- 【外出時遺失個人編號的人】遺失證明文件(遺失物證明書等)
本人未滿15歲或成年被監護人的人需要以下文件。
- 【本人未滿15歲】戶籍謄本(本人與法定代理人的戶籍在同一戶,且本人本籍地在稻城市內的情況下不需要)
- 【本人為成年被監護人】登記事項證明書
所需文件【更新・再發放者】(領取時本人為0歲者)
- 個人編號卡發放通知書兼回答書(市政府寄送的白色明信片)
- 個人編號卡
- 本人確認文件(以下任一)
- 【持有個人編號卡的人】
本人確認文件A1點或B1點(以下「本人確認文件列表」參照) - 【個人編號卡無法攜帶的人】
- 身份確認文件A2點或A1點+B1點或B2點(以下「身份確認文件清單」參考)
- 【持有個人編號卡的人】
- 代理人的身份確認文件A2點或A1點+B1點(以下稱「身份確認文件清單」參考)
- 無法到府的證明書(參見上述「代理人領取的要求和無法到府的證明書」)
- 【外出時遺失個人編號的人】遺失證明文件(遺失物證明書等)
- 戶籍謄本(本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戶籍相同,且本人本籍地在稻城市內的情況下不需要)
手續費
免費
不過,以下情況下需支付手續費1,000圓(如果不搭載電子證明書則為800圓)。
- 因遺失、損壞、污損或燒毀個人編號卡而重新發放
- 因未在指定期間內進行卡片地址變更而重新發放
- 因個人原因退還個人編號卡後的重新發放
- 因為不居住等原因而被撤銷的居住證明的重新發放
- 【外國人】中長期居留者因個人編號卡的有效期限到期而重新發放(不包括在留資格為高度專業職第二號或永住者者)
本人確認文件清單
- 身份確認文件僅限於有效期限內的原件。
- 本人確認文件僅限於「姓名和出生日期」或「姓名和地址」與居住證明一致的文件。
A 政府機關發行的 帶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
- 駕駛執照
- 個人編號卡(附照片)
- 居民基本登記卡(附照片)
- 護照
- 殘疾人手冊
- 駕駛經歷證明書(僅限於平成24年4月1日以後發行的證明書)
- 居留卡(附照片)
- 特別永住者證(含照片)等
B 無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
- 個人編號卡(無照片)
- 健康保險卡 或 資格確認書
- 長期照顧保險證
- 年金手冊 或者 基礎年金號碼通知書(年金額改定通知書・年金匯款通知書包含在內)
- 各種年金證書
- 生活扶助受給者證
- 各種醫療證(圓乳・圓子・圓青)
- 母子手冊
- 出生登記已完成證明書
- 居留卡(無照片)
- 特別永住者證(無照片)
- 學生證(「姓名和出生日期」或「姓名和地址」上有記載的)
- 員工證(「姓名和出生日期」或「姓名和地址」上有記載的)等
- 照片證明書
- 【本人未滿18歲者、成年被監護人】
- 【本人為需要照護・需要支援認定者】
- 【本人為機構入所者・長期住院者】
- 【本人是隱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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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證明書【本人未滿18歲者、成年被監護人者】 (PDF 16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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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相照片證明書【本人需照顧・需支援認定者】 (PDF 172.9KB)
-
照片證明書【本人為設施入所者・長期住院者】 (PDF 155.9KB)
-
面部照片證明書【本人為隱居者】 (PDF 211.8KB)
註解:數位學生證・數位員工證無法截圖。需在職員的見證下啟動和操作應用程式。
註解:面相照片證明書可作為18歲以下者、成年被監護人、需要護理或護理支援認定者、機構入所者、長期住院者、隱居者的身份確認文件。此外,這也可以作為無法親自到場的證明(如果本人是高中生或高專生則不適用)。請從上述下載並製作。
接收地點
市民課市民窗口係
【受理日】
平日及假日開放日
【受理時間】
上午9時至下午4時(上午11時30分至下午1時除外)
注意事項
- 在發放個人編號卡時,將會對卡片上的照片和本人面部進行比對。進行面部確認時,請您配合脫下口罩等,敬請諒解。
- 通知卡、居民基本登記卡在發放時會回收。
- 平尾・若葉台分所無法辦理交付。
- 密碼將在窗口由您自己透過觸控面板設置。
申請到領取的期間
個人編號卡的申請到領取的期間約為1個月(參考)。
如果申請後超過2個月仍未收到通知,請與我們聯繫以確認發行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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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市民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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