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個人編號卡(個人編號卡)的申請
申請個人編號卡(個人編號卡)後,如因某種原因希望取消交付申請者,需進行以下手續。
電話申請
申請方法
申請者
- 本人
- 法定代理人(本人與法定代理人為同一戶籍且為親子關係時適用)
註解:對於任意代理人,無法通過電話取消申請。
聯絡方式
稻城市市公所市民課市民窗口係
042-378-2111(內線132、134)
「想要取消個人編號卡的申請」請告訴我們。
將進行聽證(本人確認等的詢問)。
窗口申請
必要文件
本人申請
身份確認文件A1點或B2點(以下稱「身份確認文件清單」參考)
法定代理人申請
除了上述文件外,還需要以下文件。
- 代理人的身份確認文件A1點或B2點(以下稱「身份確認文件清單」參考)
- 【本人未滿15歲】戶籍謄本(本人與法定代理人的戶籍在同一世代,且本人本籍地在稻城市內的情況下不需要)
- 【本人為成年被監護人】登記事項證明書
任意代理人申請
除了上述文件外,還需要以下文件。
- 代理人的身份確認文件A1點或B2點(以下稱「身份確認文件清單」參考)
- 委任狀
本人確認文件清單
- 身份確認文件僅限於有效期限內的文件。
- 身份確認文件僅限於「姓名和出生日期」或「姓名和地址」與居住證明一致的文件。
A 政府機關發行的 帶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
- 駕駛執照
- 個人編號卡(附照片)
- 居民基本登記卡(附照片)
- 護照
- 殘疾人手冊
- 駕駛經歷證明書(僅限於平成24年4月1日以後發行的證明書)
- 居留卡(附照片)
- 特別永住者證(含照片)等
B 無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
- 個人編號卡(無照片)
- 健康保險卡 或 資格確認書
- 長期照顧保險證
- 年金手冊 或者 基礎年金號碼通知書(年金額改定通知書・年金匯款通知書包含在內)
- 各種年金證書
- 生活扶助受給者證
- 各種醫療證(圓乳・圓子・圓青)
- 母子手冊
- 出生登記已完成證明書
- 居留卡(無照片)
- 特別永住者證(無照片)
- 學生證(「姓名和出生日期」或「姓名和地址」上有記載的)
- 員工證(「姓名和出生日期」或「姓名和地址」上有記載的)等
注意事項
- 已申請「再發個人編號卡」且已支付手續費的方,恕不退款,敬請見諒。
- 如果希望再次取得個人編號卡,則需要重新提交個人編號卡的發放申請。詳情請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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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市民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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