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交通事故時

在推特上發推
在臉書分享
透過LINE分享

頁面ID1003311 更新日令和6年12月16日

列印以大字列印

即使在交通事故等情況下受傷,也可以使用國民健康保險就診。不過,醫療費用的原則是由加害者(第三者)全額負擔,前提是受害者沒有過失。
當使用國民健康保險接受治療時,國民健康保險會暫時垫付,之後國民健康保險會代表受害者向加害者請求賠償。

  1. 一定要報警。
  2. 市政府國民健康保險股(電話 042-378-2111 內線 144、145、146)聯絡。
  3. 在市政府國民健康保險股的窗口提交「第三者行為造成的傷病申報」等。
    (提交所需的文件,請參閱「申請書下載」頁面的「第三者行為所需文件一式」。)

可辦理手續的日期和時間

開放日的上午8時30分到下午5時
備註:假日開放日為上午8時30分到中午12時,下午1時到下午5時
注意:假日開放僅限市政府。

為了讓網站變得更好,請告訴我們您對頁面的意見。

這個頁面的內容容易理解嗎?
這個頁面容易找到嗎?


對於在此欄位中輸入的意見等,我們無法提供回覆。此外,請勿輸入個人資訊等。

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保險年金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7-4781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保險年金課的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