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告訴我如何申請長期護理保險下的長期護理和支持證明。
更新時間:2023 年 2 月 17 日
在高齡者福祉部護理認定課或各地區綜合支援中心窗口受理申請。
必要的東西
65歲以上
(1) 看護保險證 (2) 主治醫師姓名、醫療機構名稱、科室名稱、所在地、電話號碼等信息(可附註等)
40至64歲
注意:您必須有健康保險。
(1) 健康保險證 (2) 熟悉特定疾病(16 種特定疾病之一)患者身心狀況的主治醫師姓名、醫療機構名稱、證明文件顯示部門名稱、地址和電話號碼(可以使用註釋等)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福利部高齡者福利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