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告訴我從申請需要護理/支援證明到利用該服務的流程。
更新時間:2023 年 2 月 17 日
(1) 申請長期護理保險或所需扶助
- 在稻城市役所(2 樓 4 號櫃檯)的看護認定課申請。
- 郵寄申請(寄往稻城市役所護理認定課)。
- 請委託地區綜合支援中心或居家護理支援事務所代辦。
(2) 參加認證調查(訪問調查)
調查員訪問患者的家庭、醫院和入院地,並根據全國范圍的問卷調查來調查患者的心理和身體狀況。
(三)向申請時指定的醫療機構提交《編制主治醫師意見書問卷調查表》。
本市將直接要求醫療機構準備主任醫師聲明。如果不將調查問卷提交給醫療機構,醫生可能無法形成醫生意見。
注:(2)、(3)排名不分先後
(4)初步判斷
將根據訪問調查的結果通過計算機進行判斷。
(5)二次判斷
護理認定審查委員會根據初步判斷的結果、認定調查的內容和醫生的意見,審查並判斷需要多少護理。
(六)認證結果通知
申請後約 30 天,您將收到認證結果通知和長期護理保險卡。它可能被證明為不適用(獨立)。
(7) 護理計劃的製定
不適用(獨立)
回答基本檢查表後,日常生活功能下降的人將與地區綜合支援中心商量,並根據情況決定使用哪種服務。
需要幫助的人 1 或 2
護理預防服務計劃(護理計劃)的製定 ・和本人、家族、地域綜合支援中心一起討論,決定使用的服務。
一級長照~五級長照
以社區為基礎的服務等上門服務・與上門護理支持辦公室簽訂合同並要求制定護理計劃。
- 護理經理將與患者、家庭成員和服務提供者討論以製定護理計劃。選擇您想要的設施服務和長期護理保險設施,直接簽訂合同。
- 設施護理經理將製定適合您的護理計劃。
(8) 開始使用服務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福祉部高齡者福祉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