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被保險人證明、自付比例證明等長期護理保險證明書怎麼辦?
更新時間:2019 年 5 月 1 日
可以申請補發。可以郵寄申請,也可以到高齡者福利課的護理保險課申請。
所需文件因申請者(來到櫃檯)而異,請確認。
- 正在申請看護(需支援)認定或今後申請看護(需支援)認定者,無需補發看護保險證。在送認定結果的時候,送新的護理保險被保險者證。請等待認證結果出來。
- 在郵寄的情況下,將通過普通郵件發送。
你可以在這裡下載申請表。
郵寄申請時
自己申請時
【所需文件】
1 長期護理保險證換領(補發)申請書
2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注:需要1份帶照片的身份證件(個人編號卡、駕駛執照等),以及2份沒有照片的文件,例如健康保險證或養老金簿。
當代理執行程序時
【所需文件】
1 長期護理保險證換領(補發)申請書
2 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注:需要1份帶照片的身份證件(個人編號卡、駕駛執照等),以及2份沒有照片的文件,例如健康保險證或養老金簿。
3 委託書 如果難以製作委託書,可以使用只有自己擁有的文件(個人編號卡、駕駛執照、健康保險證等的複印件)。
法定代表人辦理手續時
【所需文件】
1 長期護理保險證換領(補發)申請書
2 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注:需要1份帶照片的身份證件(個人編號卡、駕駛執照等),以及2份沒有照片的文件,例如健康保險證或養老金簿。
3 登記事項證明書複印件
在窗口申請時
請到高齡者福利課護理保險課窗口申請。所需文件與申請時相同,但請攜帶原件,不要攜帶複印件。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福利部高齡者福利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