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市稅以外的應收款等
更新時間:2015 年 9 月 7 日
稻城市從2014年起在收款司設立了非稅債權人,以維護納稅人的公平公正,減少公款拖欠金額,更有效地收款。非稅應收款科接管本財政年度未支付且拖欠(較早財政年度)的應收賬款,並集中收集。
對於不響應催款通知書等或不願支付的人,無論拖欠金額如何,我們將根據法律法規進行扣押財產等拖欠處理,要求付款,或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我們將繼續努力確保我們的應收賬款。
如果您在付款時遇到任何問題,請不要保持原樣,並立即與非應稅應收款負責人協商。
什麼是拖欠處置
為了不顧拖欠者(拖欠者)的意圖強行收取拖欠費用,在調查了該人的資產,存款和儲蓄,工資,人壽保險,房地產等之後。扣押的一系列程序,轉換(公開拍賣),並全額支付拖欠費用。
該程序由《地方稅法》、《國稅徵收法》等法律規定,市稅務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不經法院許可辦理。
注:校外社團撫養費因拖欠不能扣押,將向法院提起訴訟,強制執行。
收款科處理的應收款
75 歲以上高齡者醫療保險費、看護保險費、兒童保育費、放學後俱樂部撫養費、下水道受益人供款拖欠結轉(高齡)
注:本年應收款項歸各應收款項主管部門。
關於放假開辦日
非稅申請(支付諮詢、支付單補發等)僅在工作日受理。請注意不要弄錯,因為我們在節假日開放日無法回复。
注意:如果您有付款單(限於付款期限內),我們只能接受付款,所以請到收款科。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市民部保管科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8-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