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寬限制度
更新時間:2016 年 4 月 1 日
這是當納稅人因某些原因或原因無法在到期日之前繳納稅款時,作為稅收減免措施採取的一種制度。寬限制度包括“延期徵收”和“延期轉換”。
延期收款
如果您符合延期收款的條件,您可以通過申請獲得最長一年的延期收款。
收款延期的主要要求
(1) 地震、風暴、水災、火災等災害或盜竊 (2) 納稅人或與納稅人或家庭成員等同謀生的親屬生病或受傷 (3)廢除業務 (4) 業務出現重大虧損 (5) 繳納市稅的期限從原定期限起經過 1 年以上才確定,臨時繳納等困難。
贖回寬限期
如果您符合寬限期的要求,您可以在城市納稅截止日期後三個月內申請,獲得最長一年的寬限期。
寬限期的主要要求
如果一次繳納城市稅可能會導致難以繼續經營或維持生計,則必須認定此人具有繳納城市稅的誠意。
注意:如果您申請的城市稅之外還有未繳納的城市稅,或類似情況,您的申請將不被接受。
應用程序
提交文件
(一)《延期轉換申請表》或《延期收款申請表》
(二)《資產負債表》
注意:如果您希望獲得寬限的金額超過 1,000,000 日元,請提交“財產清單”和“收支表”而不是“財產餘額表”。
(3) 提供擔保物的文件 (4) 證明災害等事實的文件(延期催收時)
備註:受害者證明書、醫療費收據、停業通知書、財務報表等 (5) 市長認為需要的其他文件
報名截止日期
・延遲領取 滿足延遲領取條件(1)~(4)的情況下,沒有申請期限,請在延遲領取期限之前申請。
如果 (5) 適用,請在到期日之前申請繳納城市稅。
・希望獲得寬限期的市稅繳納期限後 3 個月內。
允許或禁止寬限期
市政府在審查提交文件的內容後,將通知您是否允許寬限期。如果您獲得寬限期,請按照市政府發送的“寬限決定通知”中描述的分期付款方案支付。
提供抵押品
申請寬限時,原則上需要提供與申請寬限額度相當的抵押品。
在下列情況下,無需提供抵押品。
・寬限金額為100萬日元以下時 ・寬限期在3個月以內時 ・有無法收取抵押品的特殊情況時
優雅
寬限期以一年為限,並限於認定可以盡快全額繳納城市稅的期間,視申請人的財產和財務狀況而定。
此外,作為一般規則,有必要在寬限期內按月分期繳納城市稅。
注:如因不得已原因無法在寬限期內支付全額款項,可申請延長寬限期(包括初始寬限期在內最多2年)。
如果給予寬限期...
・免除寬限期內的滯納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財產的扣押和轉換(出售)有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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