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儲部分身份驗證
更新日期:2024 年 9 月 2 日
稻城市政府收集課窗口出示的本人確認材料如下表所示。
請注意,根據身份驗證文件的類型,分為需要出示一份的身份驗證文件(A 類)和需要出示兩份的身份驗證文件(B 類)。
注:在徵收課辦理納稅證明書的發行申請、銀行轉賬手續、在窗口繳納市稅、國民健康保險稅、稅務諮詢等手續時,我們將驗證您的身份。前往櫃檯時,請務必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分配 | 文件類型 |
---|---|
A。 | 由公職機關發行的帶有面部照片的文件(1分待定) |
我的號碼卡、駕駛執照、駕駛歷史證明、護照、政府官員(包括獨立行政機構和特殊法人)的身份證或同等文件 | |
B. | 證明你不是A的人的文件(仔細檢查) |
健康保險證、各種年金證明書(筆記本)、提款卡、信用卡、社員證、學生證等同等文件、取得證明書的稅目、年度納稅通知單(納稅)申請頒發證書時) |
注:有有效期的身份驗證文件僅限於有效期內。
另外,如由代理人辦理申請開立納稅證明等手續,還需另行提交委託書。您可以使用任何格式的授權書,但您也可以從下面的「授權書」連結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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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市民部保管科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8-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