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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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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收取城市税等以外的债务。

更新时间:2015 年 9 月 7 日

稻城市于 2014 财年在征收部门设立了新的非税应收款部门,以维护纳税人之间的公平和公正,减少拖欠公共资金的数额,并更有效地征收。非税应收账款部门接管本会计年度未支付且已结转(旧会计年度)的应收账款,并集中催收。
对于未回应催款通知或无意付款的,无论拖欠款项金额多少,我们将采取查封财产等法律措施或向法院申请付款要求或强制执行。努力确保应收账款。
如果您在缴纳税款时遇到困难,请不要放任不管,并立即咨询非应税债务催收负责人。  

什么是逾期处理?

为了强行收取拖欠费用,无论拖欠人(拖欠付款人)的意图如何,我们都会调查该人的资产,并收取存款、工资、人寿保险、房地产等。这是一系列程序扣押该财产,按价值出售(公开拍卖),并用其偿还未付费用。
该程序由地方税法、国税征收法等法律规定,如果市税务员认为有必要,可以不经法院许可而执行。

注:课后社团培训费不能因拖欠而被扣押,需向法院起诉后强制执行。

催收部门处理的债务

拖欠结转的老年人医疗保险费、长期护理保险费、托儿费、课外俱乐部培训费、污水工程受益人费(老年)
注:本年应收账款由各应收账款主管部门负责。

关于节假日开放日

非税信贷部门的工作(付款咨询、付款单补发等)仅在工作日提供。节假日期间我们无法回复,请注意。
注:如果您有付款单(仅限于付款期限内),我们只接受付款,所以请您来仓储部。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民部保管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8-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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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官方角色稻城信之助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206-8601
办公时间: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主要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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