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變更通知
更新日期:2024 年 2 月 6 日
即使在稻城市內移動,也必須提交居民登記變更申報書。
通知期限
搬家之日起14日以內(可在搬入新地址後提交申報。)
通知地點
- 市政府一樓市民課
- 平尾辦事處
- 若葉台支店(i plaza 1樓)
注:含外籍居民的戶口變更不能在分支機構辦理。請到市役所1樓市民課。
記者
- 搬家的人
- 與新地址的人屬於同一家庭的人
- 有委託書的代理人
注:委託書必須由委託人簽字。
申報所需物品
- 申報人身份證明文件
- 所有搬家者的我的號碼卡(個人號碼卡)注意:僅限持有者
- 所有外國人居民的在留卡或特別永住者證明書
注通知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請查看“各種通知、請求時的身份確認”頁面。
僅在適用時需要
- 居民基本總帳卡(僅限帶正面照片的居民總帳卡)
- 對於家庭結構發生變化且無法證明與戶主的關係(關係)的外國居民,證明書和翻譯
- 國民健康保險證
- 後期老年參保卡
- 長期護理保險卡
- 老年人保健法醫療受益人證明書
- Maru 殘疾收件人證明
- 單親家庭醫療證明
- 嬰兒診斷書等
其他必要的物品和手續,如收據證明和稻城市印章等,因人而異。如有疑問,請盡快與相關部門聯繫。
注:變更住民基本台賬卡(附照片)的正面時,需要輸入密碼(本人或同一家庭的成員)。如果您使用的自願代表不是來自同一家庭,請聯繫我們。
注意:關於個人編號卡信息的變更手續,請參閱“個人編號卡(個人編號卡)的變更及繼續使用”頁面。
可用日期和時間
開放機構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備註:上午8:30至11:45,下午1:00至5:00
注意:只有市政廳在節假日開放。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