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變更通知
更新日期:2024 年 7 月 2 日
即使在稻城市內搬家,也需要提交居民登記變更申報書。
搬遷過程需要時間。如果您在接待時間快結束時完成程序,則該程序可能無法在當天完成。請在下午 4:00 之前提交地址變更通知。
通知期
搬家之日起14日以內(可在搬入新地址後提交申報。)
通知地點
- 市役所1樓市民科
- 平尾分店
- 若葉台辦事處(i-Plaza 1樓)
註:包含外國人的家庭的居民登記變更不能在分所辦理。請前往市府一樓市民課。
通知者
- 該人本人
- 與新地址的人屬於同一家庭的人
- 上述以外的代理人(需提供授權書)
註:請準備一份由當事人親自簽署或簽署並蓋章的授權書。
您需要什麼通知
(1) 通知人的本人確認資料(2) 所有被搬遷者的個人編號卡(僅限持有者)
(3) 住戶基本總帳卡(僅限持有者)
(4) 外國人的情況下,所有搬遷者的在留卡或特別永住者證明書
註:需辦理個人編號卡地址變更等手續。有關需要攜帶的物品及辦理方法,請確認「個人編號卡(個人編號卡)的變更及繼續使用(地址變更等)」頁。
註:關於居民基本台帳卡地址變更手續,請參閱「住戶基本台帳卡的繼續使用」頁面。
僅在適用時才需要
- 對於家庭結構改變且無法證明與戶主關係的外國人,需提供證明書及翻譯件。
- 國民健康保險證
- 老年人老年保險卡
- 護理保險證
- 老年人保健法醫療受益人證明書
- Maru 殘疾收件人證明
- 單親家庭醫療證明
- 嬰兒醫療證明等
其他必要的物品和手續,如收據證明和稻城市印章等,因人而異。如有疑問,請盡快與相關部門聯繫。
可能的程序日期和時間
平日上午 8:30 至下午 5 點 註:公眾假期上午 8:30 至上午 11:45,下午 1 點至下午 5 點
注意:只有市政廳在假日開放。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