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基本總帳卡常見問題解答
更新日期:2017 年 3 月 9 日
我們將解答有關住戶基本台帳卡(住戶登記卡)的常見問題。
問:我搬到城裡或城外。
持有「無照片」的居民登記證的人
如果您搬家,無論是在市內還是在市外,您都將無法再使用您的卡。
如果想要發行電子證明書,則需要取得個人編號卡,請向新住址所在的市、區、町、村進行諮詢。
持有附有正面照片的居民登記證的人
如果您在市內搬家,新的地址將寫在居民登記卡的背面,因此請攜帶居民登記證前往市民課或辦事處。本人無法來事務所時,只有同一家庭 的
遷出市外的人,只要在遷入地的市、區、鎮、村辦理繼續利用手續,即可繼續利用該服務。如果您想繼續使用該服務,請務必攜帶居民登記卡前往您要搬遷的市區町村。
註:有關居民基本台帳卡的繼續使用的信息,請參閱“居民基本台帳卡的繼續使用”頁面。
註:透過公營個人認證服務機構辦理電子證明的人員,在本市境內或外地移動、戶口簿住址發生變更的,電子證明將失效。
Q:我的名字已更改(結婚、離婚等)
新姓名將記載在住民票的背面,請攜帶住民票到市民課或分所。本人無法來事務所時,只有同一家庭 的
Q:我想更改我的 PIN 碼。
如果該人或法定代理人來
請攜帶住民票到市民課或辦事處。驗證舊 PIN 碼後,您將能夠設定新的 PIN 碼。
如果自願代表來
您無法在同一天更改 PIN 碼。申請人
注意:您的 PIN 碼的更改將由市政府工作人員進行。
注意:如果您不知道 PIN 碼,則需要重設 PIN 碼(請參閱下文)。還,
「調查表
Q:我忘了 PIN 碼。
請到市民課或分所申請重設密碼。
註:為防止冒領居民登記證,自2011年1月1日起加強身分驗證。同時,重置 PIN 碼的程序也發生了變化。欲了解更多信息,請聯繫以下負責部門。
Q. 居民登記卡遺失或被竊。
請透過以下任一方式聯絡市民課或分所:相關居民登記卡將暫停使用。
- 該人或法定代理人直接向公民部門報告。
- 該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應以電話報告。
- 自願代理人提交通知(見下文)
關於暫時停止住戶登記證的代理人指定通知書(住戶登記證持有人通知)
注意:居民登記證是重要的身份驗證文件,因此如果遺失,請務必向警察局和市政府報告。如果透過電話或自願代表收到通知,市可以向居民登記證持有人郵寄查詢表以確認事實。
Q. 我找到了遺失的居民登記證。
住戶登記卡的暫時停止使用的解除,請到市民課或分所申報。
註:為防止冒領居民登記證,自2011年1月1日起加強身分驗證。與此相適應,解除暫時暫停的程序也發生了變化。欲了解更多信息,請聯繫以下負責部門。
Q. 我想重新發行居民登記卡。
目前,由於個人編號制度的啟動,居民登記卡的發行已於2015年12月28日結束,不再發行。
從現在起,取代住戶登記卡的卡將是個人編號卡,因此,如果您想取得一張,請參閱「關於個人編號卡(個人編號卡) 」來取得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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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