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基本总帐卡的常见问题
更新时间:2017 年 3 月 9 日
我们将解答有关住民基本台帐卡(住民登记卡)的常见问题。
Q. 我搬到城里或城外
持有没有照片的居民登记证的人
不管是市内搬家还是市外搬家,搬家了就不能用了。
发行电子证明书时,需要取得个人编号卡,请向新地址的市区町村咨询。
持有带有正面照片的居民登记证的人
如果您在市内搬家,新的地址将写在居民登记卡的背面,因此请携带居民登记证前往市民课或办事处。本人无法来事务所时,只有同一家庭 的
迁出市外的人,只要在迁入地的市、区、镇、村办理继续利用手续,即可继续利用该服务。如果您想继续使用该服务,请务必携带居民登记卡前往您要搬迁的市区町村。
注:有关居民基本台帐卡的继续使用的信息,请参阅“居民基本台帐卡的继续使用”页面。
注意:通过公共个人认证服务机构获得电子证明的人员,在市内或外地移动、住民登记住址发生变更时,该电子证明将失效。
Q. 姓名变更(结婚、离婚等)
新姓名将记载在住民票的背面,请携带住民票到市民科或分所。本人无法来事务所时,只有同一家庭 的
问:我想更改我的密码
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来时
请携带住民票到市民课或办事处。验证旧 PIN 码后,您将能够设置新的 PIN 码。
自愿代表来时
您无法在同一天更改 PIN 码。申请人
注意:您的 PIN 码的更改将由市政府工作人员进行。
注意:如果您不知道 PIN 码,则需要重置 PIN 码(见下文)。还,
“调查表
问:我忘记了 PIN
请到市民课或分所申请重置密码。
注:为防止冒领居民登记证,自2011年1月1日起加强身份验证。与此同时,重置 PIN 码的程序也发生了变化。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以下负责部门。
Q. 居民基本台账卡遗失或被盗了。
请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联系市民课或分所:相关居民登记卡将暂停使用。
- 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直接向市民科报告
- 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电话举报
- 任意代理人通知(见下文)
关于临时停止住民登记证的代理人指定通知书(住民登记证持有人通知书)
注意:住民票是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遗失,请务必向警察署以及市役所报告。如果通过电话或自愿代表收到通知,市可以向居民登记证持有人邮寄查询表以确认事实。
Q. 找回遗失的居民基本台账卡
请向市民科或分所提交解除住民登记卡暂时停止使用的通知。
注:为防止冒领居民登记证,自2011年1月1日起加强身份验证。与此相适应,解除临时暂停的程序也发生了变化。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以下负责部门。
Q. 想补发居民登记证。
目前,由于个人编号系统的启动,居民登记卡的发行已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结束,我们将不再发行。
今后,代替居民基本总帐卡的卡将是个人编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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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