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自領取]領取我的號碼卡(發放時的現場方式)
更新日期:2024 年 7 月 5 日
原則上,您必須親自領取個人編號卡。 (未滿15歲或成人監護人,必須有法定代理人和兩人到該機構)
如果您的代理人因疾病或殘疾等不可避免的原因而收到付款,請參閱此處。
註:請注意,工作或繁忙的日程並非不可避免的原因。
如何領取
1. 卡到達市役所準備交付時,市政府會向您發送“個人編號卡領取通知書”。
2. 閱讀通知後,請在線或電話預約上門取件。
3.請在預訂日期和時間攜帶必要的文件前往市政府一樓的“我的號碼”特別櫃檯。
詳情請參閱市政府發出的通知。
注意:請注意,如果您的物品有任何瑕疵或短缺,我們將無法出具證明。
所需文件【首次辦卡者】
(1) 個人編號卡發行通知書及答覆書(市內寄出的白色明信片)
(2) 身分驗證文件1分 A 或2 分 B (請參閱下文「身分驗證文件清單」 )
(3) 通知卡(僅限持有者)
(4) 住戶基本總帳卡(僅限持有者)
若申請人未滿15歲或成人被監護人,則需提供以下文件。
此外,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兩人必須到場。
(五)法定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A1或B2 (見下文「身分證明文件清單」 )
(6)【未滿15歲者】戶口簿影本(與法定代理人同住或法定住址在稻城市的情況下不需要)
(7)【成人被監護人】登記資料證明
所需文件[更新/重新簽發]
(1) 個人編號卡發行通知書及答覆信(市內寄出的白色明信片)
(2) 個人編號卡 (3) [僅限無法攜帶個人編號卡的人士] 1 份 A或2 份身分證明文件(請參閱下方「身分證明文件清單」 )
若申請人未滿15歲或成人被監護人,則需提供以下文件。
此外,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兩人必須到場。
(四)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A1或B2 (見下文「身分證明文件清單」 )
(5)【未滿15歲者】戶口簿影本(與法定代理人同住或法定住址在稻城市的情況下不需要)
(6)【成人被監護人】登記資料證明
委員會
免費<br id="3"/>但是,在以下情況下,將收取1,000日元(未安裝電子證書時為800日元)的費用。
- 個人號碼卡因遺失、破損、污損、燒毀而重新發行
- 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更改卡片上地址而補發
- 個人編號卡歸還後的重新發行
- 因非在留等原因刪除在留卡後的再交付
- [外國人] 中長期在留者個人編號卡到期時的再發行(在留資格為高級人才2號、永住者除外)
身份驗證文件清單
- 身份驗證文件必須是有效期限內的原始文件。
- 身分驗證文件僅限於「姓名和出生日期」或「姓名和地址」與居民記錄相符的人。
身份驗證文件清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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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署發行 帶人臉照片 身份驗證文件 | 駕駛執照我的號碼卡(附臉部照片) |
乙
沒有臉照片 身份驗證文件 | 健康保險證明 護理保險證 退休金筆記本 基本退休金號碼通知書 各種退休金證明書 福利領取者證明書 各種醫療證明書(丸入、丸子、丸青) |
注意:不允許使用數位學生證和數位員工 ID 的螢幕截圖。您需要在工作人員在場的情況下啟動和操作該應用程式。
注意:18 歲以下人士和成人監護人可以使用附照片的身份證件代替身分證明文件。請下載並讓您的法律代表填寫。
接人的地方
市民窗口市民科負責人
[接待日期]
僅平日及節假日開放
【接待時間】
上午 9:00 至下午 4:00(上午 11:30 至下午 1:00 除外)
筆記
- 發放個人編號卡時,會將您的臉部與卡片上的照片進行比較。請注意,檢查臉部時,系統會要求您取下口罩。
- 通知卡和居民基本總帳卡將在發行時收集。
- 不能在平尾辦事處和若葉台辦事處發行。
- 您可以在窗口的觸摸屏上自行設置密碼。
關於從申請到收到的時間
從申請到收到個人編號卡的時間約為1個月(僅供參考)。
如果您在申請兩個月後仍未收到通知,請聯絡我們,以便我們檢查發行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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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