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編號卡(個人編號卡)發行申請的取消
更新時間:2021 年 4 月 27 日
個人編號卡(個人編號卡)發行申請的取消
個人編號卡(個人編號卡)申請後,由於某種原因想取消發行申請時,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電話申請
申請方法
申請人
- 他自己
- 法定代表人(僅限委託人與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家庭且有親子關係的情況)
注意:如果是自願代理人,則不能通過電話取消申請。
聯繫地址
稻城市役所市民科市民窗口
042-378-2111(內線 132、134)
請告訴他們您想取消個人編號卡的申請。
將舉行聽證會(身份驗證面談等)。
窗口申請
所需文件
親自申請
(一)身份證明文件A1或B2 (見下文“身份證明文件清單”)
法人代表申請
除上述文件外,還需要以下文件:
(一)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A1或B2 (見下文“身份證明文件清單”)
(2) 代表權證明文件(戶籍等)
注意:如果出現以下情況,則不需要 (2):
・居住在稻城市內的父母和子女在在留卡上屬於同一家庭,根據在留卡上的關係可以確認親子關係的情況下・居住地在稻城市內的情況下
自願代理申請
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A1或B2 (請參閱下文「身分證明文件清單」)
(二)授權委託書
身份證明文件清單
- 身份驗證文件必須有效。
- 本人證明文件僅限於“姓名和出生日期”或“姓名和地址”與在留卡相符的人。
A。 | 駕駛執照我的號碼卡(帶正面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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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健康保險證 長期護理保險證 養老金簿 社會保障受益人證 嬰兒診斷書 |
很重要的一點
- 請注意,如果您申請了個人編號卡的再發行並且已經支付了費用,您將無法獲得退款。
- 再次領取個人編號卡時,需要重新申請個人編號卡的發行。請聯繫我們獲取更多信息。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