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請訪問代辦處方法(我的號碼卡的發行申請)
更新日期:2024 年 7 月 5 日
在辦公室申請方式中,申請個人號碼卡時,必須到市政府或分所申請,然後通過掛號信或郵寄方式在自己的家(居民登記地)領取卡這只是為了讓您收到該卡。
(1) 在市府或分所申請卡 → (2) 在自家(住戶登記地)等處領取卡片。
需要政府簽發的帶照片的身份驗證文件。如果您沒有政府簽發的附有臉部照片的身份驗證文件,請在簽發時前往辦公室申請。
如果您想查看申請方式的類型,請點擊此處。
申請方法【初次領卡者】
請攜帶必要的文件到平尾/若葉台辦事處市民課市民窗口親自申請。
所需文件
(1) 人臉照片(近6個月內拍攝,長4.5cm x 寬3.5cm,無背景,不戴帽子)
(二)身份證明文件A2分或A1分+B1分(見下文“身份證明文件一覽表”)
(3) 通知卡(持有者專用)
(4) 居民基本總帳卡(僅限持有者)
如果申請人未滿15歲或成人被監護人,則還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此外,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兩人必須到場。
(5)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A2分或A1分+B1分(請參閱下文「身分證明文件清單」)
(6)【未滿15歲者】戶口本影本(與法定代理人同住或法定住址在稻城市的情況下不需要)
(7)【成人被監護人】登記資料證明
如何申請[更新/重新發行]
請攜帶必要的文件到平尾/若葉台辦事處市民課市民窗口親自申請。
所需文件
(1) 臉部照片(最近6個月內拍攝,高4.5厘米x寬3.5厘米,無背景,無帽子)
(2) 我的號碼卡
(3) 【個人編號卡遺失者】本人確認資料A2分或A1分+B1分(參考下述「本人確認資料一覽」 )
如果該人未滿 15 歲或成人被監護人,則需要以下文件。
此外,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兩人必須到場。
(4)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A2分或A1分+B1分(請參閱下文「身分證明文件清單」 )
(5)【未滿15歲者】戶口簿影本(與法定代理人同住或法定住址在稻城市的情況下不需要)
(6)【成人被監護人】登記資料證明
委員會
免費<br id="3"/>但是,在下列情況下,將收取 1,000 日元(未安裝電子證書時為 800 日元)的費用。
- 個人號碼卡因遺失、破損、污損、燒毀而重新發行
- 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更改卡片上地址而補發
- 個人編號卡歸還後的重新發行
- 因非在留等原因刪除在留卡後的再交付
- [外國人] 中長期在留者個人編號卡到期時的再發行(在留資格為高級人才2號、永住者除外)
身份證明文件清單
- 身份驗證文件必須有效。
- 本人證明文件僅限於“姓名和出生日期”或“姓名和地址”與在留卡相符的人。
身份證明文件清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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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署發行 帶人臉照片 身份驗證文件 | 駕駛執照我的號碼卡(附臉部照片) |
B. 沒有臉照片 身份驗證文件 | 健康保險證明 護理保險證 退休金筆記本 基本退休金號碼通知書 各種退休金證明書 福利領取者證明書 各種醫療證明書(丸入、丸子、丸青) |
注意:不允許使用數位學生證和數位員工 ID 的螢幕截圖。您需要在工作人員在場的情況下啟動和操作該應用程式。
申請地點
(1) 市民課市民櫃檯(限平日及假日)
(2) 平尾辦事處(限平日,週六日及假日除外)
(3) 若葉台辦事處(僅限平日,週六日及假日除外)
【接待時間】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假日上午11點45分至下午1點除外)
領取方法
它將透過「掛號郵件」或「收據專用郵件」發送到您的居民登記地址。
您將從郵局送貨員處親手收到裝有個人編號卡的信封。
筆記
- 通知卡、居民基本總帳卡、我的號碼卡在申請時領取。收到個人編號卡需要一些時間,因此如果您在此期間需要各種卡,請在發行時申請。
- 請在申請表中填寫要在個人編號卡上設定的 PIN。
- 如果有發行費,請在申請卡時支付。請注意,收到申請後將無法退款。
- 請務必在郵局保管期限(10 天)內收到個人編號卡。
- 如果在郵局保管期內未收到卡,卡將被退回市政府。有必要到市政府中央機構有下一個代理機構接收。我們會保存一定的時間,但過了保存期我們就會丟棄它。請注意,當您之後獲得該卡時將收取費用。
- 如果照片有任何缺陷,日本地方政府信息系統機構將發出重新申請通知。請查看通知後自行重新申請。
關於從申請到收到的時間
從申請到收到個人編號卡的時間約為1個月(僅供參考)。
如果您在申請兩個月後仍未收到通知,請聯絡我們,以便我們檢查發行狀態。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