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特殊敬老院入院申請
更新時間:2015 年 4 月 3 日
從2015年4月開始,由於長期護理保險法的修改,原則上可以入住特殊養老院的人數為3至5人。
需要長期護理 1 或 2 的人如果有難以在家裡過日常生活的不可避免的原因,可以申請(特別入院)。
關於2015年4月以後的入學申請
[護理等級3、4、5的人]
和以前一樣,請直接向您想入住的特殊養老院提出申請。
[需要護理1或2的人](特別入院)
請直接聯繫您希望入住的特殊養老院。
如果您在家裡的日常生活有困難,如果符合以下原因,我們將在設施中接受申請。
(1) 患有癡呆症的人經常表現出影響日常生活和溝通困難的症狀/行為。
(2)伴有智力障礙、精神障礙等,經常表現出乾擾日常生活的症狀、行為、溝通困難。
(3) 有家庭成員等嚴重虐待嫌疑,難以確保身心安全和安心的。
(4) 為單人家庭,或有年老體弱的家庭成員同住,不能指望家人等的支持,社區的護理服務和生活支持供給不足。
已經申請入學者
[護理等級3、4、5的人]
不需要手續。
[需要長期護理者 1 或 2]
如果您申請的設施與您聯繫,請回复。
目前就讀
即使您在 2015 年 4 月之後更改為 Care 1 或 Care 2,您仍然有資格入學。
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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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福利部高齡者福利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