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類被保險人(40歲以上65歲以下)
更新日期:2024 年 5 月 24 日
長期照護保險投保人員分為65歲以上(一類受保人員)及40歲以上至64歲之間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員(二類受保人員)。類 2 類被保險人因老年疾病(特定疾病)被認定為需要長期照護(支援)時,可以接受照護服務。詳情請參閱下面的傳單。
關於護理保險制度(40歲以上)[厚生勞動省](PDF:1,27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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