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合作医疗机构的申报
关于合作医疗机构的报告
在令和6年度护理报酬改革中,针对地域密切型服务中的地域密切型护理老人福利设施入住者生活护理、地域密切型特定设施入住者生活护理、(护理预防)认知症应对型共同生活护理,从确保合作医疗机构有效的协作体系的角度出发,规定每年至少一次确认合作医疗机构与入住者在急变时等情况下的应对,并将合作医疗机构的名称及协议内容等提交给指定权者。
因此,请将稻城市指定的(护理预防)认知症应对型共同生活护理机构的文件提交给稻城市,如下所示。
注释:即使协作医疗机构的名称没有变化,每年也需要进行一次申报。关于2024年度,请在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之前提交。
目标事业所
稲城市指定的(护理预防)认知症应对型共同生活护理机构
提交文件及提交期限
- 如果合作医疗机构的名称没有更改:请在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之前提交(1)和(2)文件。
- 如果合作医疗机构的名称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之日起10天内提交(1)至(3)的文件。
(1)(附录3)合作医疗机构相关的报告书
(2)与各合作医疗机构的合作内容相关的文件(协议书、合同等)的复印件
(3)变更届及附表
注释:详细信息请参见以下内部链接的“3. 变更的程序”和“7. 【所有服务共通】附表的样式・附件文件的参考样式”。
提交方法及提交地点
请通过LoGo表单、邮寄或亲自提交(1)(2)。
请通过电子申请系统、邮寄或亲自提交(3)。
邮寄地址:邮政编码206-8601 稲城市东长沼2111号 稲城市福利部门老龄福利科长期护理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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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福利部门 老年人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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