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事业所集中减算的届出
居宅护理支持服务机构每年需两次,根据评定期间,制作关于在居宅护理计划中定位的服务的介绍率最高的法人(以下称为“介绍率最高法人”)的名称等的“居宅护理支持中特定事业所集中减算相关的申请书”。
如果计算结果显示某项服务的介绍率最高法人比例超过80%,则无论是否有“正当理由”,都必须向稻城市提交该申请书;如果未超过80%,各机构也必须保存两年。
对于提交的申请书,如果未记载“正当理由”或稻城市对所记载的理由进行审查后判断不符合“正当理由”,则将对减算适用期间的居宅护理支持费用的所有部分,从规定的单位数中减去200单位进行申请。
判定期间等
期间 | 判定期间 | 提交截止日期 | 减算适用期间 |
---|---|---|---|
前期 | 从3月1日到同年8月底 | 从9月1日到同月15日 | 从10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 |
后期 | 从9月1日到次年2月底 | 从3月1日到同月15日 | 从4月1日到同年9月30日 |
提交文件
特定事业单位集中减算相关的申请书(下列样式的1.居家护理支持中的特定事业单位集中减算相关的申请书)
(注)如果特定事业单位集中减算的适用情况发生变化,请同时提交“护理给付费用计算相关的体制等申请书”。
表格
- 1.居家护理支持中特定机构集中减算相关的申请书(Excel 66.5KB)
-
2.特定事业所集中减算的“正当理由”的判断标准 (PDF 247.3KB)
-
3.日常生活圈及圈内服务类型的事业所数量 (PDF 125.1KB)
(截至令和5年9月1日)
提交方法
请邮寄至以下负责部门,或在窗口提交。
稲城市福利部门老龄福利科长期护理保险科
邮政编码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
关于“正当理由”
关于介绍率超过一定比例的“正当理由”,请查看以下表格的“2.特定营业所集中减算的‘正当理由’的判断标准”。此外,关于所列“正当理由”的“日常生活圈域”及“日常生活圈域内的服务种类的营业所数量”,请查看以下表格的“3.日常生活圈域及圈域内的服务种类的营业所数量”。
关于通所护理和社区密切型通所护理的计算方法
在判断特定事业所集中减算的适用时,不是分别计算通所护理和社区密切型通所护理(以下称为“通所护理等”),而是计算将通所护理等中的任一或双方定位的居家护理服务计划数,并计算以通所护理等中介绍件数最多的法人定位的居家护理服务计划数所占的比例,这样做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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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福利部门 老年人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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