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居家护理支持服务单位提取的护理计划验证
自2021年10月1日起,为了能够提供符合用户意向和状态的访问护理服务,将验证利用比例高且访问护理占大部分的护理计划。如果符合厚生劳动大臣规定的标准(2021年度厚生劳动省公告第336号),并且市政府有要求,请将该护理计划向市政府申报。请注意,这一机制并不是为了限制服务的使用。请充分留意
符合条件的居家护理支持服务机构
在居家护理支持服务机构中,使用比例占区分支付限度基准金额的70%以上,并且使用服务中,访视护理占60%以上的居家护理支持服务机构
验证方法
- 市政府要求提交符合居家护理支持服务机构的护理计划。
- 居家护理支持服务机构将审查该护理计划的合理性,并说明该护理计划需要上门护理的理由等,提交给市政府。
- 市政府将确认护理计划的内容,并在必要时在地区护理会议等场合讨论护理计划。
- 如果在讨论中认为需要重新审视,居家护理支持服务机构将对该护理计划及类似内容的护理计划进行重新审查。
参考
请查看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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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最新信息Vol.1006「关于指定居宅护理支持等业务的人员及运营标准第十三条第十八号之三规定的厚生劳动大臣所制定的标准的公告及适用(通知)」 (PDF 251.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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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最新信息Vol.1009「关于按居家护理支持服务单位提取的护理计划验证等」 (PDF 914.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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