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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工作场所通知

更新日期:2021 年 4 月 1 日

 如果您计划设置指定工作场所,或者如果您已经设置了指定工作场所并希望改变您的工作方法或机械,请遵守《确保东京市民健康和安全的环境条例》(以下简称“环境条例”) ),指定工作场所的设立(变更)需要申报。
设置指定工作场所时,请事先确认是否符合建筑基准法规定的各地区的行业、工作场所限制等其他法律法规。

指定工作区域

(指定工作场所的定义见本页末尾)

安装程序流程

通知所需文件

1 《指定工作场所设立(变更)通知表》16号表1、2
2 表 16 附表 1 至 12(因行业而异)
3 附件目录
4 导游图(50米以内区域平面图)
5 场地/建筑布局图(邻里关系图)
6 平面图(设施布局)
7 海拔
8 设备结构图(机器目录等)

根据指定工作场所的类型,可能需要其他所需文件。

如何创建通知表格

●如果您自己写稿件,请使用圆珠笔或钢笔书写。
●通知书请准备两份:正本和副本。您可以使用复印纸进行复印。最终检查后,我们将向您提供一份副本。
●请参考填写和创建通知表的示例。
注:关于各类通知文件,如因印章废止而导致书写内容有错误,请使用双线等更正。

提交及退回通知书的注意事项

●请事先与市管理者联系,让有意设置指定工作场所的人员或负责人来区役所。
●通知书副本原则上稍后返还。如果难以前往办公室退回物品,我们将通过邮寄方式退回,因此,如果您希望通过邮寄方式寄出,请在提交通知时附上贴有必要邮票的回邮信封。

例子

风格

根据东京都环境保护条例有关土壤污染的申报表

根据东京都环境保护条例第116条,您可以从附件中下载以下第30号至第33号第2号通知书。

指定工作场所的定义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城市环境整备部生活环境课
稻城市东长沼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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