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国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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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1732 更新日期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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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请告诉我关于国民养老金加入者和领取权者的姓名变更手续。

回答

第1号被保险者

因结婚等原因更改姓名时,需要在市民课进行姓名变更手续。保险养老金科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注释:第2号及第3号被保险者的姓名变更,请分别向工作单位或配偶的工作单位申报。

养老金领取者

需要提交“养老金受给权者姓名变更届”。
届出书在养老金事务所和市政府保险养老金科。
将会发放姓名变更后的新养老金证书,请将您手中的所有养老金证书附上并提交。
此外,请对养老金的领取金融机构也进行姓名变更的手续。
注意:对于领取遗族养老金的人,如果姓名变更的原因是婚姻或收养,则将失去领取遗族养老金的权利。详细情况请向养老金事务所确认。

联系方式

保险养老金科 电话 042-378-2111 内线 142、143
府中养老金事务所
邮政编码 183-855
地址 府中市府中町二丁目12号2
电话 042-36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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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 市民部 保险养老金科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番号:042-378-2111 传真番号: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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