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国民养老金)
问题我曾加入过养老金,但已经辞职。应该如何办理手续呢?
回答
当您辞职时,需要办理成为国民养老金第1号被保险人(自行缴纳保费的人)的手续(如果有扶养的配偶者也是如此)。
报告地点
府中养老金事务所、市政府保险养老金科、平尾办事处、若叶台办事处
提交所需的材料
- 本人确认文件(个人号码卡、驾驶执照等)和基础养老金号码通知书或养老金手册(如果有扶养配偶,则还需要配偶的本人确认文件和基础养老金号码通知书或养老金手册)
- 注明离职日期的文件(资格丧失证明・离职票・离职证明等)
注意事项
- 如果代理人进行申报,则需要代理人的身份确认文件(个人号码卡、驾驶执照等)和委托书。
- 国民养老金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将在稍后由日本养老金机构邮寄给您。
- 同时成为配偶者的扶养者(第3号被保险者)的人,需要在配偶者的工作单位进行加入手续。
联系方式
保险养老金科 电话 042-378-2111 内线142、143
府中养老金事务所
邮政编码 183-8505
地址 府中市府中町二丁目12号2
电话 042-36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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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 市民部 保险养老金科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番号:042-378-2111 传真番号: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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