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国民养老金)
问题即使在强制加入期间加入到60岁,由于年限不足,无法领取养老金。该怎么办?
回答
未满足受给资格期间(原则上保险费缴纳期间超过10年)的人士,或希望将养老金金额接近满额的人士,可以在60岁到65岁之间自愿加入。
此外,昭和40年4月1日之前出生的人士,即使在65岁之前自愿加入也未满足期间,可以在70岁之前特例性地加入,直到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期间。
注释:仅限于申请日时未加入厚生养老金的人士。
联系方式
府中养老金事务所
邮政编码 183-8505
地址 府中市府中町二丁目12番地的2
电话 042-36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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