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国民养老金)
问题请告诉我关于国民养老金的特别残疾补助金。
回答
特别残疾人补助金是针对因未加入国民养老金的自愿加入期间而无法领取残疾基础养老金等的残疾人,考虑到国民养老金制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作为福利措施而设立的。
适用人群
- 在平成3年3月之前符合国民养老金自愿加入条件的学生
- 在昭和61年3月之前,作为国民养老金自愿加入对象的厚生养老金加入者的配偶者
在符合条件的对象中,未自愿加入国民养老金的期间内有初诊日,并且目前符合残疾基础养老金1级、2级相当的残疾的人可以申请。
但是,您需要在达到65岁前一天之前提出申请。
补助金额(令和6年度)
如果本人正在领取其他养老金或根据收入,可能会调整或停止支付。
符合残疾基础养老金1级条件的人
月费55,350日元
符合残疾基础养老金2级条件的人
月费44,280日元
办理手续的方法
请携带本人确认文件(个人号码卡等)前往府中养老金事务所或市政府保险养老金科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
保险养老金科 电话 042-378-2111 内线 142、143
府中养老金事务所
邮政编码 183-8505
地址 府中市府中町二丁目12号2
电话 042-36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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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 市民部 保险养老金科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番号:042-378-2111 传真番号: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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